芮燁
芮燁(1115—1172),字仲蒙,一字國器,(即芮國器)烏程(今湖州)人。與其弟芮煇力學起家,宋紹興十八年(1148)同中進士,後又同入太學,號“二芮”。初仕為仁和(今杭州)尉。當地長河堰有一龍王廟,每次祭祀均有蛇出,或毀香爐,或飲盡杯中之酒,每年都有人傷亡,人皆以為是龍所為。傳芮燁到任後,特意焚香設奠,蛇竄出,芮燁歷數其罪,誅於堂前。► 10篇詩文
生平
紹興二十五年(1155),芮燁任左從政郎。時鄉人沈長卿作牡丹詩,有人攻訐其訕謗朝廷,並引芮燁為證。廷尉捕沈長卿,而芮燁力辯其非。沈因不堪笞掠,被迫寫伏罪書。獄吏將伏罪書給芮燁看,芮燁說:“長卿被誣伏則可,燁豈敢誣證。”官吏又指摘芮燁任仁和尉時所作詩中“今作塵埃奔走人”句,有怨望之意。被貶官。
紹興三十一年(1161),除秘書省正字。因御史張震推薦,擢監察御史,出為廣東提刑。乾道五年(1169),除國子司業,鏇升祭酒,進右文殿修撰。乾道八年卒。著有《易傳》1卷,詩4卷,奏議2卷,表、啟、書、札、論、說、記、序、雜、長短句共7卷。
芮燁的詩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