代諸生送蔣守 其二
宋代:徐積
長淮之南,楚為最劇。守者為誰,以才以德。守既視事,未逾厥月。
吏則胥畏,民則胥悅。物來必應,事至立決。守之動靜,皆有法度。
不苟不簡,不暴不怒。處煩以敏,輔嚴以恕。庭無滯訟,獄無冤囚。
民無愁嘆,俗有歌謳。古之三府,謠言奏事。今豈不然,兼采公議。
付之使節,是以用之。付之遠俗,是以重之。其俗既平,其刑既清。
章德表功,來朝兩宮。兩宮聖明,柱上記名。
徐積
徐積(1028—1103)北宋聾人教官。字仲車,楚州山陽(今江蘇淮安)人。因晚年居楚州南門外,故自號南郭翁。生於宋仁宗天聖六年,卒於徽宗崇寧二年,年七十六歲。政和六年(1116),賜謚節孝處士。家鄉人為其建 “徐節孝祠”,明清兩代均有修繕,毀於解放初期。《宋史》卷四五九有傳。► 738篇詩文
書湖陰先生壁二首
宋代:王安石
茅檐長掃淨無苔,花木成畦手自栽。
一水護田將綠繞,兩山排闥送青來。
桑條索漠楝花繁,風斂余香暗度垣。
黃鳥數聲殘午夢,尚疑身屬半山園。
六國論
宋代:蘇洵
六國破滅,非兵不利,戰不善,弊在賂秦。賂秦而力虧,破滅之道也。或曰:六國互喪,率賂秦耶?曰:不賂者以賂者喪,蓋失強援,不能獨完。故曰:弊在賂秦也。
秦以攻取之外,小則獲邑,大則得城。較秦之所得,與戰勝而得者,其實百倍;諸侯之所亡,與戰敗而亡者,其實亦百倍。則秦之所大欲,
六國破滅,非兵不利,戰不善,弊在賂秦。賂秦而力虧,破滅之道也。或曰:六國互喪,率賂秦耶?曰:不賂者以賂者喪,蓋失強援,不能獨完。故曰:弊在賂秦也。
秦以攻取之外,小則獲邑,大則得城。較秦之所得,與戰勝而得者,其實百倍;諸侯之所亡,與戰敗而亡者,其實亦百倍。則秦之所大欲,諸侯之所大患,固不在戰矣。思厥先祖父,暴霜露,斬荊棘,以有尺寸之地。子孫視之不甚惜,舉以予人,如棄草芥。今日割五城,明日割十城,然後得一夕安寢。起視四境,而秦兵又至矣。然則諸侯之地有限,暴秦之欲無厭,奉之彌繁,侵之愈急。故不戰而強弱勝負已判矣。至於顛覆,理固宜然。古人云:“以地事秦,猶抱薪救火,薪不盡,火不滅。”此言得之。
齊人未嘗賂秦,終繼五國遷滅,何哉?與嬴而不助五國也。五國既喪,齊亦不免矣。燕趙之君,始有遠略,能守其土,義不賂秦。是故燕雖小國而後亡,斯用兵之效也。至丹以荊卿為計,始速禍焉。趙嘗五戰於秦,二敗而三勝。後秦擊趙者再,李牧連卻之。洎牧以讒誅,邯鄲為郡,惜其用武而不終也。且燕趙處秦革滅殆盡之際,可謂智力孤危,戰敗而亡,誠不得已。向使三國各愛其地,齊人勿附於秦,刺客不行,良將猶在,則勝負之數,存亡之理,當與秦相較,或未易量。
嗚呼!以賂秦之地封天下之謀臣,以事秦之心禮天下之奇才,並力西向,則吾恐秦人食之不得下咽也。悲夫!有如此之勢,而為秦人積威之所劫,日削月割,以趨於亡。為國者無使為積威之所劫哉!
夫六國與秦皆諸侯,其勢弱於秦,而猶有可以不賂而勝之之勢。苟以天下之大,下而從六國破亡之故事,是又在六國下矣。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