寶月台
清代:成鷲
咫尺湖光遠近山,花宮長在水雲間。嚴城曉辟門猶閉,清磬一聲人自閒。
成鷲
成鷲(1637-1722),清朝初年廣東肇慶鼎湖山慶雲寺僧。又名光鷲,字跡刪,號東樵山人。俗姓方,名覬愷,字麟趾,番禺(今屬廣東省)人。出身書香仕宦世家。年四十一,從本師西來離幻即石洞和尚披剃。繼法於碩堂禪師,系憨山大師徒孫。與陶環、何絳等南明抗清志士為生死之交。與屈大均、梁佩蘭唱酬,粵中士人多從教游。先後主持澳門普濟寺、肇慶慶雲寺、廣州大通寺,終於大通。其為人豪放倜儻,詩文亦卓厲痛快,盡去雕飾,頗有似莊子處。沈德潛譽為詩僧第一。作品有《楞嚴直說》十卷、《鼎湖山志》八卷、《鹹陟堂集》四十三卷、《金剛直說》一卷、《老子直說》二卷、《莊子內篇注》一卷等。► 1728篇詩文
狼三則
清代:蒲松齡
其一
有屠人貨肉歸,日已暮,欻一狼來,瞰擔上肉,似甚垂涎,隨尾行數里。屠懼,示之以刃,少卻;及走,又從之。屠無計,思狼所欲者肉,不如姑懸諸樹而早取之。遂鉤肉,翹足掛樹間,示以空擔。狼乃止。屠歸。昧爽,往取肉,遙望樹上懸巨物,似人縊死狀。大駭,逡巡近視之,則死狼也。仰首細審,見狼口
其一
有屠人貨肉歸,日已暮,欻一狼來,瞰擔上肉,似甚垂涎,隨尾行數里。屠懼,示之以刃,少卻;及走,又從之。屠無計,思狼所欲者肉,不如姑懸諸樹而早取之。遂鉤肉,翹足掛樹間,示以空擔。狼乃止。屠歸。昧爽,往取肉,遙望樹上懸巨物,似人縊死狀。大駭,逡巡近視之,則死狼也。仰首細審,見狼口中含肉,鉤刺狼齶,如魚吞餌。時狼皮價昂,直十餘金,屠小裕焉。緣木求魚,狼則罹之,是可笑也。
其二
一屠晚歸,擔中肉盡,止有剩骨。途中兩狼,綴行甚遠。
屠懼,投以骨。一狼得骨止,一狼仍從。復投之,後狼止而前狼又至。骨已盡矣,而兩狼之並驅如故。
屠大窘,恐前後受其敵。顧野有麥場,場主積薪其中,苫蔽成丘。屠乃奔倚其下,弛擔持刀。狼不敢前,眈眈相向。
少時,一狼徑去,其一犬坐於前。久之,目似瞑,意暇甚。屠暴起,以刀劈狼首,又數刀斃之。方欲行,轉視積薪後,一狼洞其中,意將隧入以攻其後也。身已半入,止露尻尾。屠自後斷其股,亦斃之。乃悟前狼假寐,蓋以誘敵。
狼亦黠矣,而頃刻兩斃,禽獸之變詐幾何哉?止增笑耳。
其三
一屠暮行,為狼所逼。道旁有夜耕所遺行室,奔入伏焉。狼自苫中探爪入。屠急捉之,令不可去。但思無計可以死之。惟有小刀不盈寸,遂割破狼爪下皮,以吹豕之法吹之。極力吹移時,覺狼不甚動,方縛以帶。出視,則狼脹如牛,股直不能屈,口張不得合。遂負之以歸。
非屠,烏能作此謀也!
三事皆出於屠;則屠人之殘爆,殺狼亦可用也。 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