贈兩峰施大尹之任太平
明代:區越
柳外風塵撲面生,星軺遠遠屬南征。雨深磻石魴初躍,春到黃山雉自鳴。
最愛周生能勸俗,復聞孫氏老明經。太平奏最歸青鎖,未許斯人獨擅名。
區越
區越(一四六八—一五五四),字文廣,號西屏。新會人。嘗從學於白沙陳獻章。明孝宗弘治十八年(一五〇五)進士。歷官浙江嘉善縣令,戶部主事、知建寧寧國府、浙江副使、江西左參政。年八十七卒。有《西屏集》行世。明萬曆《廣東通志》卷二四、清乾隆《廣州府志》卷三四、清乾隆《新會縣誌》卷九有傳。區越《西屏集》十卷,前五卷為詩,餘者為文。► 568篇詩文
北人食菱
明代:江盈科
北人生而不識菱者,仕於南方,席上啖菱,並殼入口。或曰:“食菱須去殼。”其人自護所短,曰:“我非不知,並殼者,欲以去熱也。”問者曰:“北土亦有此物否?”答曰:“前山後山,何地不有?”
夫菱生於水而非土產,此坐強不知以為知也。
今日歌
明代:文嘉
今日復今日,今日何其少!
今日又不為,此事何時了?
人生百年幾今日,今日不為真可惜!
若言姑待明朝至,明朝又有明朝事。
為君聊賦今日詩,努力請從今日始。
象祠記
明代:王守仁
靈、博之山,有象祠焉。其下諸苗夷之居者,鹹神而祠之。宣慰安君,因諸苗夷之請,新其祠屋,而請記於予。予曰:“毀之乎,其新之也?”曰:“新之。”“新之也,何居乎?”曰:“斯祠之肇也,蓋莫知其原。然吾諸蠻夷之居是者,自吾父、吾祖溯曾高而上,皆尊奉而禋祀焉,舉而不敢廢也。”予曰:“胡然乎?有鼻之祀
靈、博之山,有象祠焉。其下諸苗夷之居者,鹹神而祠之。宣慰安君,因諸苗夷之請,新其祠屋,而請記於予。予曰:“毀之乎,其新之也?”曰:“新之。”“新之也,何居乎?”曰:“斯祠之肇也,蓋莫知其原。然吾諸蠻夷之居是者,自吾父、吾祖溯曾高而上,皆尊奉而禋祀焉,舉而不敢廢也。”予曰:“胡然乎?有鼻之祀,唐之人蓋嘗毀之。象之道,以為子則不孝,以為弟則傲。斥於唐,而猶存於今;坏於有鼻,而猶盛於茲土也,胡然乎?”
我知之矣:君子之愛若人也,推及於其屋之烏,而況於聖人之弟乎哉?然則祀者為舜,非為象也。意象之死,其在乾羽既格之後乎?不然,古之驁桀者豈少哉?而象之祠獨延於世,吾於是蓋有以見舜德之至,入人之深,而流澤之遠且久也。
象之不仁,蓋其始焉耳,又烏知其終之不見化於舜也?《書》不云乎:“克諧以孝,烝烝乂,不格奸。” 瞽瞍亦允若,則已化而為慈父。象猶不弟,不可以為諧。進治於善,則不至於惡;不抵於奸,則必入於善。信乎,象蓋已化於舜矣!《孟子》曰:“天子使吏治其國,象不得以有為也。”斯蓋舜愛象之深而慮之詳,所以扶持輔導之者之周也。不然,周公之聖,而管、蔡不免焉。斯可以見象之既化於舜,故能任賢使能而安於其位,澤加於其民,既死而人懷之也。諸侯之卿,命於天子,蓋《周官》之制,其殆仿於舜之封象歟?
吾於是蓋有以信人性之善,天下無不可化之人也。然則唐人之毀之也,據象之始也;今之諸夷之奉之也,承象之終也。斯義也,吾將以表於世,使知人之不善,雖若象焉,猶可以改;而君子之修德,及其至也,雖若象之不仁,而猶可以化之也。” 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