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玉案三首 其二
清代:高士奇
晴陽媚月春花粲,差堪比、君詞翰。第二泉邊三徑遠。
青絲絡馬,紫煙籠袖,肯為蓬蒿戀。
子虛定有同時羨,筆露文瀾驚撲面。十二碧欄游已遍。
紅亭詞句,翠鬟歌曲,且把清樽勸。
高士奇
高士奇(1645—1704年),字澹人,號瓶廬,又號江村。浙江紹興府餘姚縣樟樹鄉高家村(今慈谿匡堰鎮高家村)人,後入籍錢塘(今浙江杭州)。高士奇早年家貧,後在詹事府做記錄官。康熙十五年(1676年)升為內閣中書,領六品俸薪,住在賞賜給他的西安門內。 高士奇每日為康熙帝講書釋疑,評析書畫,極得信任。官至詹事府少詹事兼翰林院侍讀學士。晚年又特授詹事府詹事、禮部侍郎。死後,被追諡文恪。他平生學識淵博,能詩文,擅書法,精考證,善鑑賞,所藏書畫甚富。著有《左傳紀事本末》、《春秋地名考略》、《清吟堂全集》等。► 0篇詩文
懷李嘯雲
清代:高鼎
吳苑文章客,余溪落拓身。一生惟愛酒,萬語不言貧。
依隱常安拙,相交只率真。記從分短袂,又度兩重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