送石太尉移鎮許昌
宋代:魏野
厭居棠樹遠京師,新自飛章白玉墀。
許郡虎符依口得,涼州龍節逐身移。
離聲銀字調家樂,行李金函鎖御詩。
想到即徵歸密地,碧波亭上不多時。
魏野
(960—1020)陝州陝縣人,字仲先,號草堂居士。不求仕進,自築草堂,彈琴賦詩其中。真宗大中祥符四年,帝祀汾陰,與表兄李瀆同被舉薦,上表以病辭,詔州縣常加存撫。與王旦、寇準友善,常往來酬唱。為詩精苦,有唐人風格,多警策句。有《東觀集》、《草堂集》。► 425篇詩文
傷仲永
宋代:王安石
金溪民方仲永,世隸耕。仲永生五年,未嘗識書具,忽啼求之。父異焉,借旁近與之,即書詩四句,並自為其名。其詩以養父母、收族為意,傳一鄉秀才觀之。自是指物作詩立就,其文理皆有可觀者。邑人奇之,稍稍賓客其父,或以錢幣乞之。父利其然也,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,不使學。
余聞之也久。明
金溪民方仲永,世隸耕。仲永生五年,未嘗識書具,忽啼求之。父異焉,借旁近與之,即書詩四句,並自為其名。其詩以養父母、收族為意,傳一鄉秀才觀之。自是指物作詩立就,其文理皆有可觀者。邑人奇之,稍稍賓客其父,或以錢幣乞之。父利其然也,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,不使學。
余聞之也久。明道中,從先人還家,於舅家見之,十二三矣。令作詩,不能稱前時之聞。又七年,還自揚州,復到舅家問焉。曰:“泯然眾人矣。”
王子曰:仲永之通悟,受之天也。其受之天也,賢於材人遠矣。卒之為眾人,則其受於人者不至也。彼其受之天也,如此其賢也,不受之人,且為眾人;今夫不受之天,固眾人,又不受之人,得為眾人而已耶?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