送趙德莊右司赴江東漕八首 其三
宋代:曾協
正色立公府,嘉謀贊岩廊。材華動人主,咫尺鴛鷺行。
掉頭不肯住,清宵夢滄浪。丈夫貴勇決,養此百鍊剛。
曾協
曾協(?-1173)字同季,號雲莊。南豐(今屬江西省)人。南宋詩人。著名宋朝官吏。曾肇之孫。曾鞏之侄孫。宋紹興年間,舉進士不第,以蔭授長興、遷嵊縣丞,繼為鎮江、臨安通判。孝宗乾道七年(1171)知吉州,改撫州(《宋會要輯稿》職官六一之五四、 五五),終知永州(今湖南零陵)。乾道九年(1173)卒。善詩文。世稱“南豐七曾”(曾鞏、曾肇、曾布、曾紆、曾紘、曾協、曾敦)。► 254篇詩文
一剪梅·紅藕香殘玉簟秋
宋代:李清照
紅藕香殘玉簟秋。輕解羅裳,獨上蘭舟。雲中誰寄錦書來,雁字回時,月滿西樓。
花自飄零水自流。一種相思,兩處閒愁。此情無計可消除,才下眉頭,卻上心頭。
傷仲永
宋代:王安石
金溪民方仲永,世隸耕。仲永生五年,未嘗識書具,忽啼求之。父異焉,借旁近與之,即書詩四句,並自為其名。其詩以養父母、收族為意,傳一鄉秀才觀之。自是指物作詩立就,其文理皆有可觀者。邑人奇之,稍稍賓客其父,或以錢幣乞之。父利其然也,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,不使學。
余聞之也久。明
金溪民方仲永,世隸耕。仲永生五年,未嘗識書具,忽啼求之。父異焉,借旁近與之,即書詩四句,並自為其名。其詩以養父母、收族為意,傳一鄉秀才觀之。自是指物作詩立就,其文理皆有可觀者。邑人奇之,稍稍賓客其父,或以錢幣乞之。父利其然也,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,不使學。
余聞之也久。明道中,從先人還家,於舅家見之,十二三矣。令作詩,不能稱前時之聞。又七年,還自揚州,復到舅家問焉。曰:“泯然眾人矣。”
王子曰:仲永之通悟,受之天也。其受之天也,賢於材人遠矣。卒之為眾人,則其受於人者不至也。彼其受之天也,如此其賢也,不受之人,且為眾人;今夫不受之天,固眾人,又不受之人,得為眾人而已耶?▲
元日
宋代:王安石
爆竹聲中一歲除,春風送暖入屠蘇。
千門萬戶曈曈日,總把新桃換舊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