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約1582)廣東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進士。授樂平知縣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擊豪強,吏民震懾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條鞭法,為一條鞭法之始。隆慶元年,遷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僉都御史,兼領九邊屯務。諸御史督鹽政者以事權被奪,起而攻之,斥為民。萬曆四年起故官巡撫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張居正罷歸,家居四年卒,謚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► 390篇詩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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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人生而不識菱者,仕於南方,席上啖菱,並殼入口。或曰:“食菱須去殼。”其人自護所短,曰:“我非不知,並殼者,欲以去熱也。”問者曰:“北土亦有此物否?”答曰:“前山後山,何地不有?”
夫菱生於水而非土產,此坐強不知以為知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