詠史示兒 其二
明代:王弘誨
親親之謂仁,敬長之謂義。仁義本並行,夷齊則皆是。
學夷曰從父,學齊曰尊君。君父各有當,情理貴無愆。
所以民無稱,仲尼謂至德。亶父豈不慈,伯季亦奚擇。
大人有不為,義在無信果。正名豈為迂,言行必求可。
至理諒斯在,明訓炳丹青。歸求有餘師,簞豆戒徇名。
王弘誨
(1542—?)明廣東瓊州定安人,字少傳,號忠銘。嘉靖四十四年進士。選庶吉士,官至南京禮部尚書。初釋褐,值海瑞廷杖下詔獄,力調護之。張居正當國,作《火樹篇》、《春雪歌》以諷。有《天池草》、《尚友堂稿》。► 0篇詩文
李節推乃祖衡岳齋壽詩
明代:王立道
衡南老人身姓李,自說前生周柱史。採藥長登紫蓋巔,結茅直向融峰里。
羽衣玉杖獨翛然,岩下時逢手一編。長生久已窺真訣,翻使靈椿讓大年。
積金峰
明代:王弘誨
晨登積金峰,細話秦時事。積金亦何為,欲厭東南氣。
王氣故不改,祖龍今安在。惟有峰頂雲,迢迢若相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