陳節婦輓詞
明代:潘希曾
芳名留死後,苦節在生前。不負共姜誓,仍齊孟母賢。
人憐同穴計,天與未亡年。旌詔慇勤意,綱常萬古傳。
潘希曾
潘希曾,浙江金華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進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給事中,因災異奏陳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廣、貴州軍儲還,不賂劉瑾,劉瑾大怒,矯詔廷杖除名。劉瑾伏誅,起遷吏科右給事中。嘉靖中歷太僕卿,伏闕爭大禮。以右僉都御史巡撫南贛,遷工部右侍郎總理河道,築長堤四十餘里,期年而成。歷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於官,年五十七。贈兵部尚書。有《竹簡集》及《奏議》傳世。► 1篇詩文
江浦渡江
明代:潘希曾
百里到江仍問程,江風初靜渡船輕。乍穿蘆港分秋影,橫擲鯨波弄晚晴。
鍾阜日斜金碧炫,石頭潮上水雲平。千年王氣誰能鑿,贏得秦淮繞帝城。
得張廣平助甫書
明代:黎民表
經年傳尺素,入手淚縱橫。白髮生鄉國,秋風到郡城。
著書千古事,作吏眾人名。謫去方年少,懷沙莫愴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