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居 其七
明代:釋弘贊
事得無心理自圓,松聲草色現成禪。石頭何意硬成佛,鰲足空聞直拄天。
月被雲遮光不下,水因槎礙澀難前。一時塵剎俱空去,誰辨中間與二邊。
釋弘贊
弘贊(一六一一—一六八六),字在犙。新會人。俗姓朱。明思宗崇禎六年(一六三三),初入肇慶鼎湖蓮花洞,翌年禮棲壑於蒲澗,剃染受具。以己事未明,遂度嶺而北,遍參諸方。後歸鼎湖,為二代住持,號草堂和尚。著有《木人剩稿》等百餘卷。清光緒《廣州府志》卷一四一有傳。► 13篇詩文
寄贈宗尉
明代:釋函可
此道於今竟莫論,當年鮑叔幸猶存。氣傾渤海潮頭水,手挽陰山雪底魂。
白草尚多纏野恨,黃沙無計借餘暄。人間豈必奇男子,肯惜春風散五原。
三宿靜公禪室
明代:釋函可
一度相逢一度新,踏冰捫雪不嫌頻。暮烹野菌忘僧律,遠插疏籬隔世塵。
白麈揮殘寒塞月,黃雞叫徹法堂春。從今半席長虛待,到此應知無別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