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
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發,一作字泰定,號轉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東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學家、詞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陽王李璡之後。徽宗崇寧五年(1106年)進士,調知開化縣,移知常熟縣。累官至參知政事,因與秦檜不合,出知紹興府,改提舉洞霄宮。紹興十一年(1141年),貶藤州安置,後更貶至昌化軍。秦檜死,內遷郴州。紹興二十八年(1158年),復左朝奉大夫。紹興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後,贈資政殿學士,賜謚莊簡。有前後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莊簡集》等。► 27篇詩文
志宏見和西軒詩再賦前韻
宋代:李綱
休將內外別游觀,一處安時在處安。畫虎若成那類狗,牧羊已熟不須欄。
芥瓶歷歷光明現,華藏重重境界寬。笑指庭前花樹子,為言欲作么生看。
蘭溪訪吳聖與不遇
宋代:李綱
夕次蘭溪縣,溪山照眼明。雲端雙塔聳,煙際一橋橫。
久旅易悽感,舊遊如隔生。故人尋不值,飄泊若為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