友人惠鵝仆方戒殺贈二小詩還之 其二
宋代:李光
右軍池上動成群,何事羈棲傍主人。放汝江湖須遠去,莫隨雞鶩惱比鄰。
李光
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發,一作字泰定,號轉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東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學家、詞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陽王李璡之後。徽宗崇寧五年(1106年)進士,調知開化縣,移知常熟縣。累官至參知政事,因與秦檜不合,出知紹興府,改提舉洞霄宮。紹興十一年(1141年),貶藤州安置,後更貶至昌化軍。秦檜死,內遷郴州。紹興二十八年(1158年),復左朝奉大夫。紹興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後,贈資政殿學士,賜謚莊簡。有前後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莊簡集》等。► 497篇詩文
望海潮·東南形勝
宋代:柳永
東南形勝,三吳都會,錢塘自古繁華。煙柳畫橋,風簾翠幕,參差十萬人家。雲樹繞堤沙,怒濤卷霜雪,天塹無涯。市列珠璣,戶盈羅綺,競豪奢。
重湖疊巘清嘉。有三秋桂子,十里荷花。羌管弄晴,菱歌泛夜,嬉嬉釣叟蓮娃。千騎擁高牙,乘醉聽簫鼓,吟賞煙霞。異日圖將好景,歸去鳳池夸。
傷仲永
宋代:王安石
金溪民方仲永,世隸耕。仲永生五年,未嘗識書具,忽啼求之。父異焉,借旁近與之,即書詩四句,並自為其名。其詩以養父母、收族為意,傳一鄉秀才觀之。自是指物作詩立就,其文理皆有可觀者。邑人奇之,稍稍賓客其父,或以錢幣乞之。父利其然也,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,不使學。
余聞之也久。明
金溪民方仲永,世隸耕。仲永生五年,未嘗識書具,忽啼求之。父異焉,借旁近與之,即書詩四句,並自為其名。其詩以養父母、收族為意,傳一鄉秀才觀之。自是指物作詩立就,其文理皆有可觀者。邑人奇之,稍稍賓客其父,或以錢幣乞之。父利其然也,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,不使學。
余聞之也久。明道中,從先人還家,於舅家見之,十二三矣。令作詩,不能稱前時之聞。又七年,還自揚州,復到舅家問焉。曰:“泯然眾人矣。”
王子曰:仲永之通悟,受之天也。其受之天也,賢於材人遠矣。卒之為眾人,則其受於人者不至也。彼其受之天也,如此其賢也,不受之人,且為眾人;今夫不受之天,固眾人,又不受之人,得為眾人而已耶?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