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廣東南海人,字喬仲。嘉靖十四年進士。授御史,上疏言四海困竭,請罷建沙河行宮、金山功德寺。尋引疾歸,起官巡按福建。二十四年疏劾嚴嵩奸貪,比之李林甫、盧杞。下詔獄廷杖除名。家居二十餘年。隆慶初復官。萬曆初為吏部侍郎、南京禮部尚書,為張居正所排,罷。卒謚端恪。有《天山草堂存稿》。► 48篇詩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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昔吳起出,遇故人,而止之食。故人曰:“諾,期返而食。”起曰:“待公而食。”故人至暮不來,起不食待之。明日早,令人求故人,故人來,方與之食。起之不食以俟者,恐其自食其言也。其為信若此,宜其能服三軍歟?欲服三軍,非信不可也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