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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過贛江別同年徐憲副辱以楚游詩見示且索近作書此寄之二首 其二

明代林大春

與君俱拙宦,廿載一官同。棄置復何道,飛翻可自工。

州分二水合,地迥百巒通。勿謂庾關隔,而無鴻雁東。

林大春

(1523—1588)明廣東潮陽人,字邦陽,一字井丹。嘉靖二十九年進士。授行人,累官浙江提學副使,致高拱私黨於法,為言官論劾,罷官。有《井丹集》。► 0篇詩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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寓言

明代林大欽

曾讀巫女賦,更聞河上公。神仙自有友,不與世人同。

冬日過同年趙司理話舊遂成四絕 其三

明代林大春

歸歟吾道任洄環,那復姬公入夢班。獨有鳳凰台上客,逢人猶自說孤山。

歲除寇至和吳廣文五首 其四

明代林大春

年來金甲幾時銷,一望煙村迥寂寥。石竇夜窺南海月,雲門晴吼越江潮。

張羅豢虎謀何拙,縱壑游魚勢自驕。大會番禺須此日,樓船應不讓嫖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