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方平
(1007—1091)應天宋城人,字安道,號樂全居士。仁宗景祐元年舉茂才異等科,復中賢良方正科。歷知崑山縣,通判睦州。西夏入犯,上平戎十策。歷知諫院,論建甚多,主與西夏講和。累進翰林學士,拜御史中丞,改三司使。出知數州府。英宗治平中召拜翰林學士承旨。神宗即位,拜參知政事,反對任用王安石,極論新法之害。以太子少師致仕。既告老,而論事益切,於用兵、起獄尤反覆言之。卒諡文定。有《樂全集》。► 303篇詩文
傷仲永
宋代:王安石
金溪民方仲永,世隸耕。仲永生五年,未嘗識書具,忽啼求之。父異焉,借旁近與之,即書詩四句,並自為其名。其詩以養父母、收族為意,傳一鄉秀才觀之。自是指物作詩立就,其文理皆有可觀者。邑人奇之,稍稍賓客其父,或以錢幣乞之。父利其然也,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,不使學。
余聞之也久。明
金溪民方仲永,世隸耕。仲永生五年,未嘗識書具,忽啼求之。父異焉,借旁近與之,即書詩四句,並自為其名。其詩以養父母、收族為意,傳一鄉秀才觀之。自是指物作詩立就,其文理皆有可觀者。邑人奇之,稍稍賓客其父,或以錢幣乞之。父利其然也,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,不使學。
余聞之也久。明道中,從先人還家,於舅家見之,十二三矣。令作詩,不能稱前時之聞。又七年,還自揚州,復到舅家問焉。曰:“泯然眾人矣。”
王子曰:仲永之通悟,受之天也。其受之天也,賢於材人遠矣。卒之為眾人,則其受於人者不至也。彼其受之天也,如此其賢也,不受之人,且為眾人;今夫不受之天,固眾人,又不受之人,得為眾人而已耶?▲
西江月·夜行黃沙道中
宋代:辛棄疾
明月別枝驚鵲,清風半夜鳴蟬。稻花香里說豐年,聽取蛙聲一片。
七八個星天外,兩三點雨山前。舊時茅店社林邊,路轉溪橋忽見。(溪橋 一作:溪頭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