劉德秀縣丞凡五和前篇仆亦五次其韻 其五
宋代:周紫芝
隱之刺五羊,歸囊香一斤。恕投湖亭水,內子無飯薰。
欲草廉吏傳,恨無班馬文。此風一凋落,披靡如絲紛。
前身是香嚴,宿習今尚勤。爐煙凝室炷,印篆緘雕紋。
嗜香猶有癖,於世已如雲。況今花木妍,香風度微芬。
節物豈不佳,老況難強欣。太常齋日多,十飯九不葷。
唯有鼻孔香,時於靜中聞。未知劉季和,何如荀令君。
且當置是事,一笑同氤氳。
周紫芝
周紫芝(1082-1155),南宋文學家。字少隱,號竹坡居士,宣城(今安徽宣州市)人。紹興進士。高宗紹興十五年,為禮、兵部架閣文字。高宗紹興十七年(1147)為右迪功郎敕令所刪定官。歷任樞密院編修官、右司員外郎。紹興二十一年(1151)出知興國軍(治今湖北陽新),後退隱廬山。交遊的人物主要有李之儀、呂好問呂本中父子、葛立方以及秦檜等,曾向秦檜父子獻諛詩。約卒於紹興末年。著有《太倉稊米集》、《竹坡詩話》、《竹坡詞》。有子周疇。► 2083篇詩文
春日
宋代:朱熹
勝日尋芳泗水濱,無邊光景一時新。
等閒識得東風面,萬紫千紅總是春。
六國論
宋代:蘇洵
六國破滅,非兵不利,戰不善,弊在賂秦。賂秦而力虧,破滅之道也。或曰:六國互喪,率賂秦耶?曰:不賂者以賂者喪,蓋失強援,不能獨完。故曰:弊在賂秦也。
秦以攻取之外,小則獲邑,大則得城。較秦之所得,與戰勝而得者,其實百倍;諸侯之所亡,與戰敗而亡者,其實亦百倍。則秦之所大欲,
六國破滅,非兵不利,戰不善,弊在賂秦。賂秦而力虧,破滅之道也。或曰:六國互喪,率賂秦耶?曰:不賂者以賂者喪,蓋失強援,不能獨完。故曰:弊在賂秦也。
秦以攻取之外,小則獲邑,大則得城。較秦之所得,與戰勝而得者,其實百倍;諸侯之所亡,與戰敗而亡者,其實亦百倍。則秦之所大欲,諸侯之所大患,固不在戰矣。思厥先祖父,暴霜露,斬荊棘,以有尺寸之地。子孫視之不甚惜,舉以予人,如棄草芥。今日割五城,明日割十城,然後得一夕安寢。起視四境,而秦兵又至矣。然則諸侯之地有限,暴秦之欲無厭,奉之彌繁,侵之愈急。故不戰而強弱勝負已判矣。至於顛覆,理固宜然。古人云:“以地事秦,猶抱薪救火,薪不盡,火不滅。”此言得之。
齊人未嘗賂秦,終繼五國遷滅,何哉?與嬴而不助五國也。五國既喪,齊亦不免矣。燕趙之君,始有遠略,能守其土,義不賂秦。是故燕雖小國而後亡,斯用兵之效也。至丹以荊卿為計,始速禍焉。趙嘗五戰於秦,二敗而三勝。後秦擊趙者再,李牧連卻之。洎牧以讒誅,邯鄲為郡,惜其用武而不終也。且燕趙處秦革滅殆盡之際,可謂智力孤危,戰敗而亡,誠不得已。向使三國各愛其地,齊人勿附於秦,刺客不行,良將猶在,則勝負之數,存亡之理,當與秦相較,或未易量。
嗚呼!以賂秦之地封天下之謀臣,以事秦之心禮天下之奇才,並力西向,則吾恐秦人食之不得下咽也。悲夫!有如此之勢,而為秦人積威之所劫,日削月割,以趨於亡。為國者無使為積威之所劫哉!
夫六國與秦皆諸侯,其勢弱於秦,而猶有可以不賂而勝之之勢。苟以天下之大,下而從六國破亡之故事,是又在六國下矣。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