次韻酬大司馬王公度四首 其二
明代:韓雍
聖主龍飛九五,嘉與天下更新。軍國最為重事,於今付託得人。
韓雍
(1422—1478)明蘇州府長洲人,字永熙。正統七年進士,授御史。巡按江西,黜貪墨吏數十人。景泰時擢廣東副使,巡撫江西。劾奏寧王朱奠培不法狀,後被寧王誣劾,奪官。後再起為大理少卿,遷兵部右侍郎。憲宗立,以牽累貶官。會大藤峽徭、僮等族民眾起事,乃改以左僉都御史,參贊軍務,督兵鎮壓。遷左副都御史,提督兩廣軍務。有才略,治軍嚴,而謗議亦易起。為中官所傾軋,乃致仕去。有《襄毅文集》。► 677篇詩文
立春日感懷
明代:于謙
年去年來白髮新,匆匆馬上又逢春。
關河底事空留客?歲月無情不貸人。
一寸丹心圖報國,兩行清淚為思親。
孤懷激烈難消遣,漫把金盤簇五辛。
藺相如完璧歸趙論
明代:王世貞
藺相如之完璧,人皆稱之。予未敢以為信也。
夫秦以十五城之空名,詐趙而脅其璧。是時言取璧者,情也,非欲以窺趙也。趙得其情則弗予,不得其情則予;得其情而畏之則予,得其情而弗畏之則弗予。此兩言決耳,奈之何既畏而復挑其怒也!
且夫秦欲璧,趙弗予璧,兩無所曲直
藺相如之完璧,人皆稱之。予未敢以為信也。
夫秦以十五城之空名,詐趙而脅其璧。是時言取璧者,情也,非欲以窺趙也。趙得其情則弗予,不得其情則予;得其情而畏之則予,得其情而弗畏之則弗予。此兩言決耳,奈之何既畏而復挑其怒也!
且夫秦欲璧,趙弗予璧,兩無所曲直也。入璧而秦弗予城,曲在秦;秦出城而璧歸,曲在趙。欲使曲在秦,則莫如棄璧;畏棄璧,則莫如弗予。夫秦王既按圖以予城,又設九賓,齋而受璧,其勢不得不予城。璧入而城弗予,相如則前請曰:“臣固知大王之弗予城也。夫璧非趙璧乎?而十五城秦寶也。今使大王以璧故,而亡其十五城,十五城之子弟,皆厚怨大王以棄我如草芥也。大王弗與城,而紿趙璧,以一璧故,而失信於天下,臣請就死於國,以明大王之失信!”秦王未必不返璧也。今奈何使舍人懷而逃之,而歸直於秦?
是時秦意未欲與趙絕耳。令秦王怒而僇相如於市,武安君十萬眾壓邯鄲,而責璧與信,一勝而相如族,再勝而璧終入秦矣。
吾故曰:藺相如之獲全於璧也,天也。若其勁澠池,柔廉頗,則愈出而愈妙於用。所以能完趙者,天固曲全之哉!▲
先妣事略
明代:歸有光
先妣周孺人,弘治元年二月二十一日生。年十六年來歸。逾年生女淑靜,淑靜者大姊也;期而生有光;又期而生女子,殤一人,期而不育者一人;又逾年生有尚,妊十二月;逾年,生淑順;一歲,又生有功。有功之生也,孺人比乳他子加健。然數顰蹙顧諸婢曰:“吾為多子苦!”老嫗以杯水盛二螺進,曰:“飲此,後妊不數矣。
先妣周孺人,弘治元年二月二十一日生。年十六年來歸。逾年生女淑靜,淑靜者大姊也;期而生有光;又期而生女子,殤一人,期而不育者一人;又逾年生有尚,妊十二月;逾年,生淑順;一歲,又生有功。有功之生也,孺人比乳他子加健。然數顰蹙顧諸婢曰:“吾為多子苦!”老嫗以杯水盛二螺進,曰:“飲此,後妊不數矣。”孺人舉之盡,喑不能言。
正德八年五月二十三日,孺人卒。諸兒見家人泣,則隨之泣。然猶以為母寢也,傷哉!於是家人延畫工畫,出二子,命之曰:鼻以上畫有光,鼻以下畫大姊。以二子肖母也。
孺人諱桂。外曾祖諱明。外祖諱行,太學生。母何氏,世居吳家橋,去縣城東南三十里;由千墩浦而南,直橋並小港以東,居人環聚,盡周氏也。外祖與其三兄皆以資雄,敦尚簡實;與人姁姁說村中語,見子弟甥侄無不愛。
孺人之吳家橋則治木綿;入城則緝纑,燈火熒熒,每至夜分。外祖不二日使人問遺。孺人不憂米鹽,乃勞苦若不謀夕。冬月爐火炭屑,使婢子為團,累累暴階下。室靡棄物,家無閒人。兒女大者攀衣,小者乳抱,手中紉綴不輟。戶內洒然。遇僮奴有恩,雖至棰楚,皆不忍有後言。吳家橋歲致魚蟹餅餌,率人人得食。家中人聞吳家橋人至,皆喜。有光七歲,與從兄有嘉入學,每陰風細雨,從兄輒留,有光意戀戀,不得留也。孺人中夜覺寢,促有光暗誦《孝經》即熟讀,無一字齟齬,乃喜。
孺人卒,母何孺人亦卒。周氏家有羊狗之痾。舅母卒,四姨歸顧氏,又卒,死三十人而定。惟外祖與二舅存。
孺人死十一年,大姊歸王三接,孺人所許聘者也。十二年,有光補學官弟子,十六年而有婦,孺人所聘者也。期而抱女,撫愛之,益念孺人。中夜與其婦泣,追惟一二,仿佛如昨,餘則茫然矣。世乃有無母之人,天乎?痛哉!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