曹於汴
曹於汴,字自梁,一字貞予,解州安邑(今山西省運城市)人。明代萬曆二十年(公元1592年)進士。以淮安推官徵授刑科左、右給事中,轉吏科給事中,遇事敢言。擢太常少卿。光宗時,轉大理少卿。熹宗立,遷左僉都御史,佐趙南星主京察,進吏部右侍郎。力抉善類,為魏忠賢所斥。崇禎初,拜左都御史,振頓憲規。他平生制行高潔,風節凜然。荊著有《仰節堂集》十四卷,與《共發編》均《四庫總目》並傳於世。崇禎七年(1634年)卒,年77歲。贈太子太保。► 387篇詩文
藺相如完璧歸趙論
明代:王世貞
藺相如之完璧,人皆稱之。予未敢以為信也。
夫秦以十五城之空名,詐趙而脅其璧。是時言取璧者,情也,非欲以窺趙也。趙得其情則弗予,不得其情則予;得其情而畏之則予,得其情而弗畏之則弗予。此兩言決耳,奈之何既畏而復挑其怒也!
且夫秦欲璧,趙弗予璧,兩無所曲直
藺相如之完璧,人皆稱之。予未敢以為信也。
夫秦以十五城之空名,詐趙而脅其璧。是時言取璧者,情也,非欲以窺趙也。趙得其情則弗予,不得其情則予;得其情而畏之則予,得其情而弗畏之則弗予。此兩言決耳,奈之何既畏而復挑其怒也!
且夫秦欲璧,趙弗予璧,兩無所曲直也。入璧而秦弗予城,曲在秦;秦出城而璧歸,曲在趙。欲使曲在秦,則莫如棄璧;畏棄璧,則莫如弗予。夫秦王既按圖以予城,又設九賓,齋而受璧,其勢不得不予城。璧入而城弗予,相如則前請曰:“臣固知大王之弗予城也。夫璧非趙璧乎?而十五城秦寶也。今使大王以璧故,而亡其十五城,十五城之子弟,皆厚怨大王以棄我如草芥也。大王弗與城,而紿趙璧,以一璧故,而失信於天下,臣請就死於國,以明大王之失信!”秦王未必不返璧也。今奈何使舍人懷而逃之,而歸直於秦?
是時秦意未欲與趙絕耳。令秦王怒而僇相如於市,武安君十萬眾壓邯鄲,而責璧與信,一勝而相如族,再勝而璧終入秦矣。
吾故曰:藺相如之獲全於璧也,天也。若其勁澠池,柔廉頗,則愈出而愈妙於用。所以能完趙者,天固曲全之哉!▲
言志
明代:唐寅
不鍊金丹不坐禪,不為商賈不耕田。
閒來寫就青山賣,不使人間造孽錢。
九日
明代:文森
三載重陽菊,開時不在家。
何期今日酒,忽對故園花。
野曠雲連樹,天寒雁聚沙。
登臨無限意,何處望京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