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日
宋代:李光
人日靈川縣,山深雪未融。誰知桂嶺北,宛似浙江東。
墟市人煙合,僧窗竹徑通。杖藜閒信步,日暮怯溪風。
李光
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發,一作字泰定,號轉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東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學家、詞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陽王李璡之後。徽宗崇寧五年(1106年)進士,調知開化縣,移知常熟縣。累官至參知政事,因與秦檜不合,出知紹興府,改提舉洞霄宮。紹興十一年(1141年),貶藤州安置,後更貶至昌化軍。秦檜死,內遷郴州。紹興二十八年(1158年),復左朝奉大夫。紹興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後,贈資政殿學士,賜謚莊簡。有前後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莊簡集》等。► 27篇詩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