村居雜興十首 其十
明代:歐必元
十年曾已中書淫,嗜酒偏能稱賞心。酒債不妨隨處有,更誰酬得買書金。
歐必元
歐必元(一五七三—一六四二),字子建。順德人。大任從孫,主遇從兄。十五歲為諸生,試輒第一。明思宗崇禎間貢生,年已六十。以時事多艱,慨然詣粵省巡撫,上書條陳急務,善之而不能用。當時縉紳稱之為嶺南端士。嘗與修府縣誌乘,頗饜士論。晚年遨遊山水,興至,落筆千言立就。必元能詩文,與陳子壯、黎遂球等復修南園舊社,稱南園十二子。著有《勾漏草》、《羅浮草》、《溪上草》、《琭玉齋稿》等。清郭汝誠鹹豐《順德縣誌》卷二四有傳。歐必元詩,以華南師範大學藏清刊本《歐子建集》為底本。► 0篇詩文
次韻陳憲副歸田
明代:潘希曾
人間宦海幾桑田,穩泛滄浪舊釣船。冠掛神羊餘正直,身將仙鶴去聯翩。
季鷹感慨秋來早,元亮歸休醉欲眠。最是閒中多日月,相逢不敢問流年。
雲津書院為劉掌教中和賦
明代:潘希曾
大江西匯古龍洲,洲上雲津何處求。抱膝幾人曾偃蹇,遺書萬卷足風流。
邦家霖雨尋常事,嘉定文章三百秋。珍重雲礽肯堂構,藜光夜夜燭天浮。
人日
明代:潘希曾
新歲易為感,遐荒獨自行。雨晴人日好,天遠使星明。
望闕輕陰轉,思鄉芳草生。無情江上雁,肅肅背予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