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楊莊渡河下淮船抵吳門道中紀事寫懷六章 其五
清代:姚燮
同侶皆浩嘆,顧我籌未然。各有親孥存,存亡今難言。
爾我如弟昆,半載同食眠。萬一遘所凶,所戴匪異天。
當謀生死宜,視此白日懸。白日有晦明,心腑無磨鐫。
莫爭匹婦仁,枉與溝壑填。斯言未忍終,痛淚交淪漣。
逆向西來風,灑與東流川。川以風盪回,淚以心沸煎。
萬籟無一和,萬象無一妍。有象但成夕,有籟皆成鵑。
安知身所之,前路非黃泉?
姚燮
姚燮(1805—1864)晚清文學家、畫家。字梅伯,號復莊,又號大梅山民、上湖生、某伯、大某山民、復翁、復道人、野橋、東海生等,浙江鎮海(今寧波北侖)人。道光舉人,以著作教授終身。治學廣涉經史、地理、釋道、戲曲、小說。工詩畫,尤善人物、梅花。著有《今樂考證》、《大梅山館集》、《疏影樓詞》。► 3916篇詩文
狼三則
清代:蒲松齡
其一
有屠人貨肉歸,日已暮,欻一狼來,瞰擔上肉,似甚垂涎,隨尾行數里。屠懼,示之以刃,少卻;及走,又從之。屠無計,思狼所欲者肉,不如姑懸諸樹而早取之。遂鉤肉,翹足掛樹間,示以空擔。狼乃止。屠歸。昧爽,往取肉,遙望樹上懸巨物,似人縊死狀。大駭,逡巡近視之,則死狼也。仰首細審,見狼口
其一
有屠人貨肉歸,日已暮,欻一狼來,瞰擔上肉,似甚垂涎,隨尾行數里。屠懼,示之以刃,少卻;及走,又從之。屠無計,思狼所欲者肉,不如姑懸諸樹而早取之。遂鉤肉,翹足掛樹間,示以空擔。狼乃止。屠歸。昧爽,往取肉,遙望樹上懸巨物,似人縊死狀。大駭,逡巡近視之,則死狼也。仰首細審,見狼口中含肉,鉤刺狼齶,如魚吞餌。時狼皮價昂,直十餘金,屠小裕焉。緣木求魚,狼則罹之,是可笑也。
其二
一屠晚歸,擔中肉盡,止有剩骨。途中兩狼,綴行甚遠。
屠懼,投以骨。一狼得骨止,一狼仍從。復投之,後狼止而前狼又至。骨已盡矣,而兩狼之並驅如故。
屠大窘,恐前後受其敵。顧野有麥場,場主積薪其中,苫蔽成丘。屠乃奔倚其下,弛擔持刀。狼不敢前,眈眈相向。
少時,一狼徑去,其一犬坐於前。久之,目似瞑,意暇甚。屠暴起,以刀劈狼首,又數刀斃之。方欲行,轉視積薪後,一狼洞其中,意將隧入以攻其後也。身已半入,止露尻尾。屠自後斷其股,亦斃之。乃悟前狼假寐,蓋以誘敵。
狼亦黠矣,而頃刻兩斃,禽獸之變詐幾何哉?止增笑耳。
其三
一屠暮行,為狼所逼。道旁有夜耕所遺行室,奔入伏焉。狼自苫中探爪入。屠急捉之,令不可去。但思無計可以死之。惟有小刀不盈寸,遂割破狼爪下皮,以吹豕之法吹之。極力吹移時,覺狼不甚動,方縛以帶。出視,則狼脹如牛,股直不能屈,口張不得合。遂負之以歸。
非屠,烏能作此謀也!
三事皆出於屠;則屠人之殘爆,殺狼亦可用也。 ▲
出塞
清代:徐錫麟
軍歌應唱大刀環,誓滅胡奴出玉關。
只解沙場為國死,何須馬革裹屍還。
題畫蘭
清代:鄭燮
身在千山頂上頭,突岩深縫妙香稠。
非無腳下浮雲鬧,來不相知去不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