八月十六入南昌右獄作對治偈
那落迦中,論劫受苦。焚鐵其地,汁銅其柱。魚鱠而臠,爪分而鋸。
於一日夕,有萬痛楚。我避世紛,重閉其戶。而此知識,勃然而怒。
吏收付官,於此土住。自尋其罪,焦芽石女。然非天人,所能見與。
自業成熟,現行會遇。受盡還無,無可措慮。我作是觀,上契佛祖。
年十四,父母雙亡,依三峰靘禪師為童子。哲宗元祐四年(1089),試經於東京天王寺,冒惠洪名得度為僧。四年後南歸,依真淨禪師於廬山歸宗寺,隨真淨遷洪州石門。二十九歲始,遊方東吳、衡山、金陵等地,住金陵清涼寺。冒名剃度事發,入獄一年,勒令返俗。後至東京,入丞相張商英、樞密郭天信門下,再得度,賜名寶覺圓明禪師。徽宗政和元年(1111),張、郭貶黜,亦受牽連,發配朱崖軍(今海南三亞)。三年,得釋。四年,返筠州,館於荷塘寺。後又被誣以張懷素黨系南昌獄百餘日,遇赦,歸湘上南台。高宗建炎二年卒,年五十八。► 1758篇詩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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