送時漕大卿淮四檢法
宋代:崔與之
卿月高華照楚墟,澄清雅意見登車。
星分屯壘雲中戍,風引艅艎塞下儲。
十二聚民行惠政,三千議獄謹刑書。
最聲烜赫流聰纊,聖詔今朝下玉除。
崔與之
崔與之(1158~1239)南宋名臣。字正子,一字正之,號菊坡,謚清獻,原籍寧都白鹿營 (今江西省寧都縣黃石鎮營底村),幼年隨父移居廣東增城,故《宋史》載其廣州人,《中國人名大辭典》載其增城(中新坑背崔屋村)人。紹熙四年(1193)進士。授潯州司法參軍,調淮西提刑司檢法官,特授廣西提點刑獄。嘉定中,權發遣揚州事、主管淮東安撫司公事,知成都府兼本路安撫使。端平元年(1234),授廣東經略安撫使兼知廣州。二年,除參知政事。三年,拜右承相兼樞密使。嘉熙三年以觀文殿大學士奉祠。著有《崔清獻公集》。► 38篇詩文
伯收東岡麥
宋代:戴表元
伯收東岡麥,仲移西塍秧。
四季各有役,餬口走皇皇。
豈不惜冠履,兼嘗業縑湘。
鄰爾衣食微,及茲筋力強。
古來經術士,什九起耕桑。
窮通自天命,謹勿事胥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