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大著赴豫章別駕同舍餞別用二工部天上秋期
宋代:崔與之
精神炯炯一癯仙,弭筆蓬萊最上顛。
光大聲名揭如日,老臣議論可回天。
星辰直上亨衢稱,負月平分去意堅。
愧我衰顏歸未得,兩旬三作送行篇。
崔與之
崔與之(1158~1239)南宋名臣。字正子,一字正之,號菊坡,謚清獻,原籍寧都白鹿營 (今江西省寧都縣黃石鎮營底村),幼年隨父移居廣東增城,故《宋史》載其廣州人,《中國人名大辭典》載其增城(中新坑背崔屋村)人。紹熙四年(1193)進士。授潯州司法參軍,調淮西提刑司檢法官,特授廣西提點刑獄。嘉定中,權發遣揚州事、主管淮東安撫司公事,知成都府兼本路安撫使。端平元年(1234),授廣東經略安撫使兼知廣州。二年,除參知政事。三年,拜右承相兼樞密使。嘉熙三年以觀文殿大學士奉祠。著有《崔清獻公集》。► 38篇詩文
送鄉友林耕道往信州因寄李明通
宋代:戴表元
慮公全盛時,桃李何紛紛。
冠蓋蔽白日,談笑起青雲。
林翁我鄉曲,同業又同門。
如何三十年,白頭始相聞。
全家作楚鬼,隻影窮江源。
起手問曲折,口澀不肯言。
寧非衣食牽,猶賴齒頰存。
嘆此皆有數,吾書已云云。
下盡浮世塵,上通先天恨。
事來即順受,
慮公全盛時,桃李何紛紛。
冠蓋蔽白日,談笑起青雲。
林翁我鄉曲,同業又同門。
如何三十年,白頭始相聞。
全家作楚鬼,隻影窮江源。
起手問曲折,口澀不肯言。
寧非衣食牽,猶賴齒頰存。
嘆此皆有數,吾書已云云。
下盡浮世塵,上通先天恨。
事來即順受,不得勞悲欣。
我老耕破硯,百錢混人群。
聽之如飲醇,油油至微醺。
所恨各有役,東帆復西轅。
平生李元禮,歸為致寒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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