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366—1430)明江西德興人,遷湖廣長沙府湘陰,字惟哲。洪武二十三年舉人。入太學,擢戶部主事。永樂初進尚書,主持浙西、蘇、松治水事。布衣徒步,日夜經劃。七年,兼攝行在禮部、兵部、都察院事。十九年,以諫帝北征沙漠,系獄。二十二年,成祖死,仁宗即位,獲釋。累進太子少保、兼少傅,尚書如故。宣宗即位後,以舊輔益親重。漢王高煦反,原吉與楊榮勸帝親征平叛。宣德五年,卒官。歷事五朝,外掌度支,內預機務,為政能持大體。卒謚忠靖。有《夏忠靖公集》。► 259篇詩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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楚有養狙以為生者,楚人謂之狙公。旦日,必部分眾狙於庭,使老狙率以之山中,求草木之實,賦什一以自奉。或不給,則加鞭箠焉。眾狙皆畏苦之,弗敢違也。
一日,有小狙謂眾狙曰:“山之果,公所樹與?”曰:“否也,天生也。”曰:“非公不得而取與?”曰:“否也,皆得而取也。”曰:“然則
處世若醉夢,憂樂付等閒。百事皆前定,對酒且自寬。
仰天歌嗚嗚,清風吹我冠。濁醪滿瓦缶,苜蓿堆春盤。
無人勸我飲,自酌還自歡。醉眠白日晚,起看明月團。
拔劍舞中庭,浩歌振林巒。丈夫意如此,不學腐儒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