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上叟
明代:潘希曾
夕陽湖上叟,短褐意悠哉。放犢看兒戲,打魚攜婦來。
茅檐和土覆,竹牖傍雲開。萬里懷鄉客,行歌首重回。
潘希曾
潘希曾,浙江金華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進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給事中,因災異奏陳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廣、貴州軍儲還,不賂劉瑾,劉瑾大怒,矯詔廷杖除名。劉瑾伏誅,起遷吏科右給事中。嘉靖中歷太僕卿,伏闕爭大禮。以右僉都御史巡撫南贛,遷工部右侍郎總理河道,築長堤四十餘里,期年而成。歷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於官,年五十七。贈兵部尚書。有《竹簡集》及《奏議》傳世。► 1篇詩文
送潘僉憲玉卿之山東
明代:潘希曾
峨冠著豸帶生花,攬轡都門意氣賒。十載瓊林曾共宴,兩州喬木本同家。
官聯烏府名方重,路出牛山景更嘉。見說潢池多竊弄,洗塵甘雨喜隨車。
同館會分韻 其二
明代:潘希曾
良會今何夕,秋風灑客衣。翻疑別是夢,不覺醉忘歸。
露下黃花瘦,樽前紫蟹肥。高歌無別調,列炬有餘輝。
霄漢諸公在,風波往事非。亦知吾道拙,敢與世情違。
歲月驚虛擲,歡娛幸未稀。金蘭存道義,四海永相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