季高送酒
宋代:陳與義
自接麯生蓬戶外,便呼伯雅竹床頭。
真逢幼婦著黃絹,直遣從事到青州。
陳與義
陳與義(1090-1138),字去非,號簡齋,漢族,其先祖居京兆,自曾祖陳希亮遷居洛陽,故為宋代河南洛陽人(現在屬河南)。他生於宋哲宗元祐五年(1090年),卒於南宋宋高宗紹興八年(1138年)。北宋末,南宋初年的傑出詩人,同時也工於填詞。其詞存於今者雖僅十餘首,卻別具風格,尤近於蘇東坡,語意超絕,筆力橫空,疏朗明快,自然渾成,著有《簡齋集》。► 683篇詩文
贊碎金
唐代:白居易
獡頭儞{左為訁}趠人難識,瀎泧{右為戊}矪{右為卑}矲{右為面}惱家心。
寫向篋中甚敬重,要來一字一碈{右上為尤}金。
再和
宋代:陳與義
洪河豈不壯,余潤彌九里。
海內所詠歌,在德不在水。
德人經行地,可敬及蒲葦。
況有水如此,浪去劇雪委。
念昔涉濤江,怒鼉如山峙。
天風怖殺人,舟定舷有泚。
惕然三夜夢,沙礫下飛矢。
至今逢溝壑,敢照不敢洗。
忽誦涉汝詩,五字擬蘇李。
快言擊汰事,
洪河豈不壯,余潤彌九里。
海內所詠歌,在德不在水。
德人經行地,可敬及蒲葦。
況有水如此,浪去劇雪委。
念昔涉濤江,怒鼉如山峙。
天風怖殺人,舟定舷有泚。
惕然三夜夢,沙礫下飛矢。
至今逢溝壑,敢照不敢洗。
忽誦涉汝詩,五字擬蘇李。
快言擊汰事,想見魚掉尾。
十年疑此樂,始誤斗柄指。
便當策我足,歲月忽轉徙。
未辦志和舟,且洗子荊耳。
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