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送鬱林王判官二首 其一

明代林大春

漢家煮海儲邊計,幕下推賢遣使來。使者風流自江左,故將民瘼報霜台。

林大春

(1523—1588)明廣東潮陽人,字邦陽,一字井丹。嘉靖二十九年進士。授行人,累官浙江提學副使,致高拱私黨於法,為言官論劾,罷官。有《井丹集》。► 0篇詩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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寄別鄭貢元

明代林大春

始謂膏車發,將予涉遠郊。況值青春時,相贈有柳條。

如何亟行邁,遂令樽俎遙。離別豈不多,君茲謁聖朝。

明經昔所重,文學行見招。世道此維繫,那獨為親交。

倘逢東海客,勿雲西山樵。

壬辰九月二十二日再入講筵進講得詩三首 其二

明代林文俊

邇英持橐總儒紳,香案前頭立講臣。頗怪地偏饒雨露,不知身已近星辰。

彤墀仗簇皇威肅,玉幾書呈御覽新。講罷自天傳賜宴,九重喜色溢龍鱗。

嵣山圖為張別駕

明代林大春

溪上卜居靜,山間開徑遙。人懸朱紱望,客至白雲朝。

樹色明沙岸,泉聲下浦橋。佩刀終有氣,寶劍暗乾霄。

藜杖聊空闊,松門任寂寥。誰知仲舉座,此日正相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