東軒記
余既以罪謫監筠州鹽酒稅,未至,大雨,筠水泛濫,蔑南市,登北岸,敗刺史府門。鹽酒稅治舍,俯江之漘,水患尤甚。既至,敝不可處,乃告於郡,假部使者府以居。郡憐其無歸也,許之。歲十二月,乃克支其欹斜,補其圮缺,辟聽事堂之東為軒,種杉二本,竹百個,以為宴休之所。然鹽酒稅舊以三吏共事,余至,其二人者適皆罷去,事委於一。晝則坐市區鬻鹽、沽酒、稅豚魚,與市人爭尋尺以自效。莫歸筋力疲廢,輒昏然就睡,不知夜之既旦。旦則復出營職,終不能安於所謂東軒者。每旦莫出入其旁,顧之未嘗不啞然自笑也。
余昔少年讀書,竊嘗怪顏子以簞食瓢飲居於陋巷,人不堪其憂,顏子不改其樂。私以為雖不欲仕,然抱關擊柝,尚可自養,而不害於學,何至困辱貧窶自苦如此?及來筠州,勤勞鹽米之間,無一日之休,雖欲棄塵垢,解羈縶,自放於道德之場,而事每劫而留之。然後知顏子之所以甘心貧賤,不肯求斗升之祿以自給者,良心其害於學故也。嗟夫!士方其未聞大道,沉酣勢利,以玉帛子女自厚,自以為樂矣。及其循理以求道,落其華而收其實,從容自得,不知夫天地之為大與死生之為變,而況其下者乎?故其樂也,足以易窮餓而不怨,雖南面之王,不能加之。蓋非有德不能任也。余方區區欲磨洗濁污,睎聖賢之萬一,自視缺然而欲庶幾顏氏之樂,宜其不可得哉!若夫孔子周行天下,高為魯司寇,下為乘田委吏,惟其所遇,無所不可,彼蓋達者之事,而非學者之所望也。
余既以譴來此,雖知桎梏之害而勢不得去。獨幸歲月之久,世或哀而憐之,使得歸伏田裡,治先人之敝廬,為環堵之室而居之,然後追求顏氏之樂,懷思東軒,優遊以忘其老。然而非所敢望也。
元豐三年十二月初八日,眉陽蘇轍記。
創作背景
這篇散文作者作於宋神宗元豐三年(公元1080年)。這年,在蘇東坡貶滴湖北黃州任團練副使的同時,作者因牽連罪被貶往江西藥州(今江西高安縣)。當時正遇洪水泛濫,於是借部使者府開闢“東軒”,作為休息的地方。作者此時政治失意、生活煩亂,於是寫下這篇散文抒發心中的鬱悶。
蘇轍(1039—1112年),字子由,漢族,眉州眉山(今屬四川)人。嘉祐二年(1057)與其兄蘇軾同登進士科。神宗朝,為制置三司條例司屬官。因反對王安石變法,出為河南推官。哲宗時,召為秘書省校書郎。元祐元年為右司諫,歷官御史中丞、尚書右丞、門下侍郎因事忤哲宗及元豐諸臣,出知汝州,貶筠州、再謫雷州安置,移循州。徽宗立,徙永州、岳州復太中大夫,又降居許州,致仕。自號潁濱遺老。卒,諡文定。唐宋八大家之一,與父洵、兄軾齊名,合稱三蘇。► 1821篇詩文 ► 131條名句佳句
元嘉草草,封狼居胥,贏得倉皇北顧。四十三年,望中猶記,烽火揚州路。可堪回首,佛狸祠下,一片神鴉社鼓。憑誰問:廉頗老矣,尚能飯否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