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月二十日之詔 其一
清代:李希聖
世論多翻覆,天心有廢興。倉皇誅管蔡,羽翼失疑丞。
國狗應難噬,城狐未可憑。夜來看北斗,佳氣滿昭陵。
李希聖
希聖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員,詩人。字亦元,號臥公,湖南湘鄉(長沙)人。生於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於德宗光緒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歲。光緒十八年(1892)進士。官刑部主事,薦舉經濟特科。初治訓詁,通古今治法,嘗纂《光緒會計錄》以總綜財賦,又草《律例損益議》,張百熙等極重之。百熙奉詔管學,引以為助。希聖通籍後始學為詩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隱)自許,著有《雁影齋詩存》,傳於世。► 0篇詩文
桃花
清代:李希聖
一代才名數柳劉,廟堂人物盡風流。相公剩識桃花字,題壁詩成換播州。
惜別曲
清代:李宗瀛
織烏西飛月如水,樓閣參差雁聲里。湘簾窣地悄無言,中有離人三嘆起。
昭華玉琯土花紫,吹出多情《河滿子》。一聲淚落紅瓊瑰,翠羽心酸抱香死。
菖蒲花謝菰葉爛,河鼓暉暉隔銀漢。夢魂一縷陽關西,夜夜天風吹欲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