韓公行狀
公諱愈,字退之,昌黎人。生三歲,父歿,養於兄會舍。及長讀書,能記他生之所習,年二十五,上進士第。
元和十二年秋,以兵老久屯,賊未滅,上命裴丞相為淮西節度使,以招討之。丞相請公以行,為行軍司馬,從丞相居於郾城。公知蔡州精卒悉聚界上,以拒官軍,守城者率老弱,且不過千人,亟白丞相,請以兵三千人間道以入,必擒吳元濟。丞相未及行,而李愬自唐州文城壘提其卒以夜入蔡州,果得元濟。蔡州既平,布衣柏耆以計謁公,公與語,奇之。遂白丞相曰:“淮西滅,王承宗膽破,可不勞用眾,宜使辯士奉相公書,明禍福以招之,彼必服。”丞相然之。公令柏耆口占為丞相書,明禍福,使柏耆袖之以至鎮州。承宗果大恐,上表請割德、棣二州以獻。丞相歸京師,公遷刑部侍郎。
歲餘,佛骨自鳳翔至,傳京師諸寺,時百姓有燒指與頂以祈福者。公奏疏言:“自伏羲至周文、武時,皆未有佛,而年多至百歲,有過之者。自佛法入中國,帝王事之,壽不能長。梁武帝事之最謹,而國大亂。請燒棄佛骨。”疏入,貶潮州刺史。移袁州刺史,百姓以男女為人隸者,公皆計傭以償其直而出歸之。入遷國子祭酒。有直講能說《禮》而陋於容,學官多豪族子,擯之不得共食。公命吏曰:“召直講來,與祭酒共食。”學官由此不敢賤直講。奏儒生為學官,日使會講。生徒奔走聽聞,皆相喜曰:“韓公來為祭酒,國子監不寂寞矣。”
公氣厚性通,論議多大體;與人交,始終不易。凡嫁內外及交友之女無主者十人。幼養於嫂鄭氏,及嫂歿,為之服期以報之。深於文章,每以為自揚雄之後,作者不出,其所為文未嘗效前人之言,而固與之並。自貞元末,以至於茲,後進之士,其有志於古文者,莫不視公以為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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