坤至柔而動也剛,至靜而德方,後得主而有常,含萬物而化光。坤道其順乎,承天而時行。積善之家必有餘慶,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。臣弒其君,子弒其父,非一朝一夕之故,其所由來者漸矣。由辯之不早辯也。《易》曰:“履霜,堅冰至。”蓋言順也。“直”其正也,“... 閱讀全文
。 癸巳,榷場使田仁朗權知慶州。 三月,遣使如遼,遼使涿州刺史耶律昌珠加侍中來聘,議和。 夏,四月,丙午,命左補闕南皮賈黃中檢視廣南民田。黃中廉直平恕,遠人便之。還,奏利害十數事,皆稱旨。 遼喜袞自改封宋王,得志而驕,遼主召之,不時至,怒,... 閱讀全文
太宗至仁應運神功聖德睿烈大明廣孝皇帝太平興國二年(遼保寧九年) 春,正月,壬戌,以大行在殯,不視朝。丙寅,命禮部員外郎賈黃中、左補闕程能、左贊善大夫馮瓚分掌左藏三庫。先是貨錢與金帛同掌,歲久,儲蓄盈羨,始命分之。黃中尋出知昇州。嘗按行府廨,... 閱讀全文
普寧、都監蕭勤德獻征女真之捷,授普寧兼政事令,勤德神武衛大將軍,各賜金器諸物。 庚寅,遼太后臨決滯獄。 丙申,詔扈蒙、賈黃中、徐鉉等同詳定封禪儀。 己亥,命南作坊副使李神佑等四人修自京抵泰山道路。庚子,以宰相宋琪為封禪大禮使,翰林學士宋白為... 閱讀全文
事中、參知政事。 乙巳,知大名府趙昌言上書請斬敗軍將曹彬等,帝覽奏嘉嘆,優詔褒之。尋召拜御史中丞。曹彬等至闕,戊午,詔賈黃中、雷德驤、李臣源召彬及崔彥進、米信、杜彥圭等詣尚書省鞫之。秋,七月,戊辰朔,黃中等言彬等法皆當斬,詔百官議之。己巳,... 閱讀全文
也。於是擊登聞鼓,訟昉身任元宰,屬北方多警,不憂邊思職,但賦詩飲酒並置女樂等事。帝以方講籍田,稍容忍之。至是召翰林學士賈黃中草制罷昉相,且令切責之。黃中言:“僕射師長百僚,舊宰相之任,今自工部尚書而遷是職,非黜責之義也。若以文昌務簡,均勞逸... 閱讀全文
以食,銷鑄銅錢為器用雜物,令開封府戒坊市,謹捕之。犯者斬,匿不以聞及居人邸舍僦與惡少為櫃坊者同罪。” 是月,命翰林學士賈黃中、蘇易簡領差遣院,李沆同判吏部流內銓。學士領外司,自此始也。 三月,庚子朔,遼賑室韋、烏古諸部飢。戊申,遼復令庫部員... 閱讀全文
驟被任遇,反攻蒙正,蒙正以之罷相,時論醜之。 以左僕射李昉為中書侍郎,參知政事張齊賢為吏部侍郎,並平章事。 以翰林學士賈黃中、李沆並為給事中、參知政事。沆初判吏部銓,因侍曲宴,帝目送之曰:“李沆風度端凝,真貴人也!”不數月,遂與黃中俱蒙大用... 閱讀全文
為右計。魏羽為左計使,董儼為右計使,中分十道以隸,而各道則署判官以領其事。 辛未,右僕射、平章事李昉,給事中、參知政事賈黃中、李沆,左諫議大夫、同知樞密院事溫仲舒,並罷守本官。翰林學士張洎草制,言:“昉任在燮調,陰陽乖戾,宜加黜削以儆具臣。... 閱讀全文
戌,以楊徽之、畢士安並為開封府判官,喬維岳、楊歷、夏侯嶠並為推官。徽之等入謝,帝召升殿,賜坐,諭以輔導之旨。 給事中賈黃中出知澶州,帝諭之曰:“夫小心翼翼,君臣皆當然;若太過,亦失大臣之體。非分之事,己固不為,又何必如是乎!”黃中頓首謝。... 閱讀全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