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詩文/作者/古籍1 / 4頁

續資治通鑑·宋紀·宋紀十五

召贅婿,與所生子齒,死則分其財,故貧人多出贅,甚傷風化而益爭訟,望禁之。”詔從其請。 冬,十月,乙巳,以同州觀察推官河南錢若水為秘書丞、直史館。若水初佐同州,知州性褊急,數以胸臆決事不當,若水固爭不能得,輒曰:“當陪俸贖銅耳。”已而奏案果為... 閱讀全文

續資治通鑑·宋紀·宋紀十六

洎赴翰林,帝謂近臣曰:“學士之職,清切貴重,非它官可比,朕常恨不得為之。” 丁未,廢京朝官差遣院,令審官院總之,翰林學士錢若水、樞密直學士劉昌言同知審官院,考覆功過以定升降。又以判流內銓、翰林學士承旨蘇易簡、虞部員外郎王旦等同兼知考課院。凡... 閱讀全文

續資治通鑑·宋紀·宋紀十七

身先士卒,終無所濟。蓋治國之道,在內修政事,則遠人來歸。”帝然之。 武寧節度使曹彬來朝。丁卯,宴長春殿以勞之,詔翰林學士錢若水、樞密直學士張訁永並赴宴,從蘇易簡之請,復舊制也。易簡數舉翰林中故事,前為承旨時,帝待若賓友;及參大政,每見帝不復... 閱讀全文

續資治通鑑·宋紀·宋紀十八

用,想益盡心。”呂端為右諫議大夫,請居準下。丙子,命端為左諫議大夫,立準上。 丁丑,帝以蜀寇漸平,下詔罪己。初命翰林學士錢若水草詔,既成,進御,帝命筆親竄數字,皆引咎深切。其略曰:“朕委任非當,燭理不明,致彼親民之官,不以惠和為政,筦榷之吏... 閱讀全文

續資治通鑑·宋紀·宋紀十九

:“雖來,不敢見也。”由是終身不復見。 罷鹽鐵、度支、戶部副使。 乙巳,追冊莒國夫人潘氏為皇后。 工部侍郎、同知樞密院事錢若水罷為集賢院學士,判院事。先是太宗謂若水曰:“士遭時得位,紆金拖紫,延賞宗族,豈得不竭誠報國乎?”若水對曰:“高尚者... 閱讀全文

續資治通鑑·宋紀·宋紀二十

吏,俟報改正。《語》曰:‘舊令尹之政,必以告新令尹。’此實聖人之格言,國家之急務也。”從之。 乙巳,工部侍郎、集賢院學士錢若水等上《太宗實錄》八十卷。帝覽書流涕,賜詔褒諭。時若水判集賢,因用院印,史館無所預,才九月而華。初,太宗有畜犬甚馴,... 閱讀全文

續資治通鑑·宋紀·宋紀二十一

騎八千、步二千付廷召,令於高陽關逆擊,仍許出軍為援;卒逗留不發。 丙子,詔百官各上封章直言邊事。於是工部侍郎、集賢院學士錢若水言:“傅潛領數萬雄師,閉門不出,坐視契丹俘掠生民,上則辜委注之恩,下則挫銳師之氣。軍法曰:‘臨陣不用命者斬。’今若... 閱讀全文

續資治通鑑·宋紀·宋紀二十三

“守節緣財利羨餘而遷橫行,何以勸邊陲效命者!”止以為宮苑副使。 孫全照至綏州,言築城非便,朝論亦多異同。丁丑,詔知天雄軍錢若水與並代鈐轄陳興乘傳詳度之。 女真遣其子朝於遼。 乙酉,詔:“邊士疾病戰沒者,冬春衣聽給其家。” 己丑,以王漢忠為邠... 閱讀全文

續資治通鑑·宋紀·宋紀五十二

考功議上故司空致仕張齊賢謚曰文定,右僕射陳堯叟曰文忠,太子太傅致仕辛仲甫謚曰康節,贈吏部尚書溫仲舒謚曰恭肅,贈戶部尚書錢若水謚曰宣靖,贈刑部尚書宋湜謚曰恭質,右屯衛上將軍王嗣宗謚曰景莊,威塞節度使馮守信謚曰勤威。自齊賢而下,皆祖宗舊臣也,... 閱讀全文

續資治通鑑·宋紀·宋紀一百十二

徽猷閣待制宋伯友言:“艱難以來,中原隔絕,功臣子孫,凋喪殆盡;乞訪其後,量材錄用。”故有是旨。其後是趙普、趙安仁、范質、錢若水諸孫,皆官之。 己巳,樞密院計議官、權監察御史薛徽言宣諭湖南還。徽言出使九月,閱所按吏十六人,薦士劉延年等三人。 ... 閱讀全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