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詩文/作者/古籍1 / 5頁

資治通鑑·宋紀·宋紀十六

顏順志。事無大小,皆仰成於太后。太后往往專決,不復關白於帝。所幸宦者高平王琚、安定張祜、杞嶷、馮翊王遇、略陽苻承祖、高陰王質,皆依勢用事。祜官至尚書左僕射,爵新平王;琚官至征南將軍,爵高平王;嶷等官亦至侍中、吏部尚書、刺史,爵為公、侯,賞賜... 閱讀全文

資治通鑑·梁紀·梁紀十七

繖等物,不限士庶;恥為之者,重加杖責,多輸財者,即縱免之,由是人皆思亂。及侯景至,人無戰心,故敗。庚子,詔遣寧遠將軍王質帥眾三千巡江防遏。景攻歷陽太守莊鐵,丁未,鐵以城降,因說景曰:“國家承平歲久,人不習戰,聞大王舉兵,內外震駭。宜乘此... 閱讀全文

資治通鑑·梁紀·梁紀二十一

吳州刺史開建侯蕃,恃其兵強,貢獻不入,上密令其將徐佛受圖之。佛受使其徒詐為訟者,詣蕃,遂執之。上以佛受為建安太守,以侍中王質為吳州刺史。質至鄱陽,佛受置之金城,自據羅城,掌門管,繕治舟艦甲兵,質不敢與爭。故開建侯部曲數千人攻佛受,佛受奔南豫... 閱讀全文

資治通鑑·唐紀·唐紀六十

王師文達意於王,豫結異日之知。獄成,壬寅,上悉召師保以下及台省府寺大臣面詢之。午際,左常侍崔玄亮、給事中李固言、諫議大夫王質、補闕盧鈞、舒元褒、蔣系、裴休、韋溫等復請對於延英,乞以獄事付外覆按。上曰:“吾已與大臣議之矣。”屢遣之出,不退。玄... 閱讀全文

續資治通鑑·宋紀·宋紀八

。遼主欲從之,林牙耶律昆宣言於朝曰:“高勛此奏有異志,果令種稻,引水為畦,設以京叛,官兵何自而入?”遼主疑之,不果。會寧王質睦之妻私造鴆毒,勛亦以毒藥饋駙馬都尉蕭默哩,事覺,秋,七月,丙寅朔,質睦奪爵,貶烏庫部,勛除名流銅州。 八月,乙未朔... 閱讀全文

續資治通鑑·宋紀·宋紀三十四

瓊林苑迎奉天書入內。 庚戌,遣使安撫水災州軍,有合寬恤改更事件,與轉運使、副、所在長吏會議施行。 九月,乙丑,賜大理寺丞王質進士及第。質,旦弟之子,獻文召試故也。 己巳,遼以石用中參知政事。 壬申,遼主錄囚;甲戌,復錄囚。 詔:“自今應犯贓... 閱讀全文

續資治通鑑·宋紀·宋紀四十

希夷簡意,請以仲淹朋黨榜朝堂,戒百官越職言事,從之。 時治朋黨方急,士大夫畏宰相,少肯送仲淹者。天章閣待制李紘、集賢校理王質,皆載酒往餞,質又獨留語數夕。或以誚質,質曰:“希文賢者,得為朋黨,幸矣。”希文,仲淹字也。質嘗知蔡州,州人歲時祠吳... 閱讀全文

續資治通鑑·元紀·元紀二

府奏西蜀俱平。 ○世祖聖德神功文武皇帝至元十六年(宋祥興二年。己卯,一二七九年) 春,正月,甲寅,禁無籍軍侵掠平民。時諸王質弼特穆爾所部,為暴尤甚,命捕為首者置之法。 辛酉,宋合州安撫使王立以城降。 先是東川長院恥功不成,乃辭西川而自以兵圍... 閱讀全文

水經注·卷四十

余丈,瀨勢飛注,狀如瀑布。瀨邊有石如床,床上有石牒,長三尺許,有似雜采帖也。《東陽記》云:信安縣有懸室坂。晉中朝時,有民王質,伐木至石室中,見童子四人,彈琴而歌。質因留,倚柯聽之。童子以一物如棗核與質,質含之,便不復飢。俄頃,童子曰:其歸。... 閱讀全文

宋書·列傳·卷六十一

構之業,下顧蒼生顒顒之望,時開曲宥, 反王都邑。選保傅於舊老,求四友於髦俊,引誘情性,導達聰明。凡人在苦,皆能 自厲,況王質朗心聰,易加訓范。且中賢之人,未能無過;過貴自改,罪願自新。 以武皇之愛子,陛下之懿弟,豈可以其一眚,長致淪棄哉!謹... 閱讀全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