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詩文/作者/古籍1 / 2頁

續資治通鑑·宋紀·宋紀三十六

鮮能以富貴自保,故茲選於衰舊之門,庶免它日或撓聖政也。” 冬,十月,辛巳,詔:“自今詔書,令刑部摹印頒行。” 時判部青州燕肅,言舊制,集書吏分錄,字多舛誤,四方覆奏,或致稽違,因請鏤版宣布。或曰:“版本一誤,則益甚矣。”王曾曰:“勿使一字有... 閱讀全文

續資治通鑑·宋紀·宋紀三十七

及,佞人也。民安政舉,乃守臣之職,焉用為此?”辛亥,令邸吏還之。 丙寅,遼主如永安山。 五月,己卯,詔禮部貢舉。 判刑部燕肅上奏曰:“唐大理卿胡演進月囚帳,太宗詔,凡決死刑,京師五覆奏,諸州三覆奏,全活甚眾。貞觀四年,斷死罪二十九,開元二十... 閱讀全文

續資治通鑑·宋紀·宋紀三十九

安和院,仍改賜院名曰瑤華宮。 乙亥,作郊廟《景安》、《興安》、《祐安》之曲。 辛巳,賜舒州學田五頃。 壬午,命龍圖閣待制燕肅、集賢校理李照、直史館宋祁同按試王朴律準。肅時判太常寺,建言舊太常鐘磬皆設色,每三歲親視,則重飾之。歲即久,所塗積厚... 閱讀全文

續資治通鑑·宋紀·宋紀四十

昏。第臣駑拙,不能事權貴,是以不獲早睹天顏。非陛下聖察,則愚臣豈有今日邪!”詔進述懷詩,遼主嘉嘆,方將大用,卒。 二月,燕肅等上考定樂器並見工人,戊午,御延福宮臨閱,奏郊廟五十一曲。因問李照:“樂何如?”照對:“樂音高二律,擊黃鐘則為仲呂,... 閱讀全文

續資治通鑑·宋紀·宋紀四十二

州妖人白彥歡者,依鬼神以詛殺人,獄具,以不傷讞。適曰:“殺人以刃,或可拒,而詛不可拒,是甚於刃也。”卒以死論。嘗與知院事燕肅同上殿奏使臣何次公案。帝曰:“次公似是漢時人字。”適對曰:“蓋寬饒、黃霸皆字次公。”帝悅,因問適家世,擢提點京東刑獄... 閱讀全文

百家姓·燕

上閣門使、領英州刺史,為秦鳳副總管。討破河州羌,遂降木征。遷東上閣門使、副都總管,真拜忠州刺史、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。燕肅:為宋代禮部侍郎,計量發明家。山東益都人。舉進士,性精巧,造指南、記里工鼓,計算方向和里程,十分精密。又創造蓮花漏法... 閱讀全文

宋史·志·卷七十九

祫享,帝皆親制降神、送神、奠幣、瓚稞、酌獻樂章,余詔諸臣為之。至於常祀、郊廟、社稷諸祠,亦多親制。景祐元年八月,判太常寺燕肅等上言:"大樂制器歲久,金石不調,願以周王朴所造律准考按修治,並閱樂工,罷其不能者。"乃命直史館... 閱讀全文

宋史·志·卷一百零二

角垂香囊。上有仙人,車雖轉而手常南指。一轅。鳳首,駕四馬。駕士舊十八人,太宗雍熙四年,增為三十人。仁宗天聖五年,工部郎中燕肅始造指南車,肅上奏曰:黃帝與蚩尤戰於涿鹿之野,蚩尤起大霧,軍士不知所向,帝遂作指南車。周成王時,越裳氏重譯來獻,使者... 閱讀全文

宋史·志·卷一百五十二

,豈無枉濫?故事,死罪獄具,三覆奏,蓋甚重慎,何代罷之?"遂命檢討沿革,而有司終慮淹系,不果行。至是,刑部侍郎燕肅奏曰:"唐大辟罪,令尚書、九卿讞之。凡決死刑,京師五覆奏,諸州三覆奏。貞觀四年,斷死罪三十九,開元二十五年... 閱讀全文

宋史·志·卷一百六十

蘿妙度真經大曆》一卷《行漏法》一卷《太始天元玉冊截法》六卷《求一算法》一卷《細曆書》一卷《玉曆通政經》三卷(並不知作者)燕肅《蓮花漏法》一卷錢明逸《刻漏規矩》一卷王普《小漏款職》一卷《官曆刻漏圖》一卷衛朴《奉元歷經》一卷《觀天曆經》一卷(紹... 閱讀全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