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詩文/作者/古籍1 / 2頁

續資治通鑑·宋紀·宋紀一百二十五

陳桷並罷,坐討論典禮,並不詳具祖宗故事,專任己意,懷奸附麗故也。 辛卯,給事中、知貢舉程克俊等言:“博學宏詞科,右承務郎洪遵、敕賜進士出身沈介、右從政郎洪适併合格。”遵,適弟;介,德清人也。秦檜以所試製詞題進讀,帝曰:“是洪晧子邪?父在遠,... 閱讀全文

續資治通鑑·宋紀·宋紀一百三十二

,廢法用例,則人不知畏,非所以禁暴戢奸。可諭刑官,常令遵守成憲。” 秋,七月,己未,詔築皇城東南之外城。 戊寅,起居舍人洪遵論鑄錢利害,大略謂:“今錢寶少,多為錯毀作器用,而南過海,北渡淮,所失至多。自罷提點官,復置屬二員,無異監司,而鑄錢... 閱讀全文

續資治通鑑·宋紀·宋紀一百三十三

丁亥,權吏部尚書、同修國史兼侍讀賀允中參知政事。 己丑,權尚書吏部侍郎兼史館修撰兼侍讀葉義問權吏部尚書。 癸巳,中書舍人洪遵言:“近奉指揮,自今功臣子孫序遷至侍從,並令久任在京宮觀,永為定法。臣竊計內外將家子孫無慮二千人,若以序遷,不出十年... 閱讀全文

續資治通鑑·宋紀·宋紀一百三十四

即謀進發,軍士爭言西北風力尚勁,迎之非利,寶下令:“大計已定,不復可搖,敢有再出一語者斬!”遂發,徽猷閣直學士、知平江府洪遵竭資糧器械濟之。放蘇州大洋,行三日,風怒甚,舟散漫不得收。寶慷慨謂左右曰:“天欲以試李寶耶?此心如鐵石不變矣!”即酹... 閱讀全文

續資治通鑑·宋紀·宋紀一百三十五

仍命顯忠屯蕪湖以扼裕溪口之沖,且為王權聲援。 捧嘗請斷吳江橋以扼金,或又欲塹常熟之福山以斷其騎軍,徽猷閣直學士、知平江府洪遵曰:“審爾,是棄吳以西邪?”凡堂帖、監司符移,皆收不行。 成忠郎、閤門祗候、東南第二副將都遇知濠州。召降授武顯大夫、... 閱讀全文

續資治通鑑·宋紀·宋紀一百三十七

帝,遷德壽宮,皇后稱太上皇后。一應軍國事,並聽嗣君處分。朕以淡泊為心,頤神養志,尚敕文武忠良,同德合謀,永底於治。”詔,洪遵所草也。 丙子,帝行內禪之禮,有司設仗紫宸殿下。先是帝嘗諭太子以傳禪意,太子流涕固辭,至是遣中使召太子入禁中,復加面... 閱讀全文

續資治通鑑·宋紀·宋紀一百三十八

可用,故屢敗。都元帥布薩忠義豫選勁弓萬張於別庫,至是使發汴庫所貯勁弓,給赫舍哩志寧軍。 丁未,以辛次膺參知政事,翰林學士洪遵同知樞密院。時符離之捷日聞,次膺手疏千餘言,請加持重。 辛亥,天申節,帝率群臣詣德壽宮上壽,自是歲如之。 議者以欽宗... 閱讀全文

宋史·本紀·卷三十三

不宜急遽,故 先下建儲之詔,賜名燁。監察御史周必大密與康伯言,與唐昭宗名同音,不可。詔 別擬進,乃定今名。既又命學士承旨洪遵為太子擇字,遵擬四字以進,皆不稱旨。 六月甲戌,御筆賜字元永。 乙亥,內降御札:“皇太子可即皇帝位。朕稱太上皇帝,退... 閱讀全文

宋史·志·卷一百一十三

及格,許降等升改。或疑其太濫,則取吏部累年改官酌中之數,立為限隔,舉狀、年勞,參酌並用。"於是下其議,中書舍人洪遵、給事中王晞亮等上議曰:"本朝立薦舉之法,必使歷任六考,所以遲其歲月而責其赴功,必使之舉官五員,所以多其保... 閱讀全文

宋史·志·卷一百一十四

左、右史分日侍立;崇寧三年,詔如前殿之儀,更不分日。大觀元年,詔事有足以勸善懲惡者,雖秩卑亦書之。紹興二十八年,用起居郎洪遵言,起居郎、舍人自今後許依講讀官奏事。隆興元年,用起居郎兼侍講胡銓言,前殿依後殿輪左、右史侍立。符寶郎 二人,掌外廷... 閱讀全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