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華古詩文古書籍網

詩文/作者/古籍1 / 5頁

續資治通鑑·宋紀·宋紀九十七

曰:“天文帝座甚傾,車駕若出,必墮敵計。”不聽。 辛丑,帝留青城。鄆王楷、何、馮澥、曹輔、吳幵、莫儔、孫覿、譚世勣、汪藻皆分居青城齋宮,餘並令先歸。初,帝約五日必還,至是民以金銀未足,各竭其家所有獻之。有福田院貧民,亦納金二兩,銀七兩。... 閱讀全文

續資治通鑑·宋紀·宋紀九十八

,而順與彥威,帥府所降諸盜也。未幾,順、善作亂於河北。 乙未,恭謝鴻慶宮,帝大慟,郡臣皆哭。 先是太常卿劉觀,在圍城中與汪藻謀,夜以栗木更刻祖宗諸後神主二十四,而取九廟累朝寶冊,悉埋之太廟。至是觀導駕,因陳其事,帝嘉嘆久之。以五月二十一日為... 閱讀全文

續資治通鑑·宋紀·宋紀一百六

欲共殺監己者,脫身來歸;事泄,金人執憲,鞭之,與其徒囚祚山寨土牢,邵以不同謀得免。 高麗請入貢,詔不許。給事中兼直學士院汪藻草詔,略曰:“壞晉館以納車,庶無後悔;閉玉關而謝質,匪用前規。”帝大善之,以為得體。 金人攻沂州,守臣以城降。 壬申... 閱讀全文

續資治通鑑·宋紀·宋紀一百七

而立,不預進呈。帝諭王綯等曰:“頤浩功臣,兼無誤國大罪,與李綱、黃潛善不同,朕眷遇始終不替。”是夕,遂召給事中兼直學士院汪藻草制罷頤浩。制略曰:“占吏員而有虧銓法,專兵柄而幾廢樞庭。下吳門之詔,則慮失於先時;請浙右之行,則力違於眾論。”遂罷... 閱讀全文

續資治通鑑·宋紀·宋紀一百八

,故有是命。仍令前軍統制王侄、後軍統制陳思恭、鎮撫使後飛皆屬俊。 詔:“招討使位宣撫使下,制置使上,著為令。” 翰林學士汪藻言:“古者兩敵相持,所貴機會,此勝負存亡之分也。金師既退,國家非暫都金陵不可;而都金陵,非盡得淮南不可。淮南之地,金... 閱讀全文

續資治通鑑·宋紀·宋紀一百九

?”會蜀人多上書為端訟冤,浚亦畏其得眾心,始有殺端意矣。 癸巳,詔侍從、台諫條具保民弭盜、遏敵患、生國財之策。 翰林學士汪藻上馭將三說:一曰示之以法,二曰運之以權,三曰別之以分。大略謂:“諸將過失,不可不治。今陛下對大臣不過數刻,而諸將皆得... 閱讀全文

續資治通鑑·宋紀·宋紀一百十一

言於朝,乞合兵討盪。詔湖北安撫使劉洪道、知鼎州程昌寓、荊南鎮撫使解潛遣兵會之,仍權聽綱節制。 壬午,龍圖閣直學士、知湖州汪藻言:“自太上皇帝、淵聖皇帝及陛下建炎改元,至今三十餘年,並無日曆。本朝宰相皆兼史館,故書榻前議論之辭,則有時政記;柱... 閱讀全文

續資治通鑑·宋紀·宋紀一百十二

妤,皆用後大祥推恩也。 錄故太師文彥博孫緯世等三人並為迪功郎。 緯世父太僕卿維中,建炎中從帝渡江,至湖州而死,至是用守臣汪藻請而命之。 丁未,神武副軍都統制岳飛,遣統領官張憲、王貴分道擊虔寇彭友、李滿,獲之。飛自至虔州,日破一寨,賊徒震恐。... 閱讀全文

續資治通鑑·宋紀·宋紀一百十三

專恣誤國、欺君慢上者,浚兼有眾惡,望早賜竄黜。”同亦論奏如炳言,故浚遂罷,未幾,謫福州居住。 癸酉,龍圖閣直學士、知湖州汪藻上所編《元符庚辰以來詔旨》二百卷,詔送史館。 夏,四月,庚辰朔,制授吳玠定國軍節度使、川陝宣撫副使。玠因除宣副,遂移... 閱讀全文

續資治通鑑·宋紀·宋紀一百十四

、提舉亳州明道宮張羲叔權軍事,盡刺強壯為兵,欲縱掠傍郡,羲叔諭止之,乃嬰城自守。 滂,東陽人,嘗為太常博士,用近臣詹義、汪藻、李公彥薦,守建昌軍,及是遇害。 癸丑,水賊楊欽攻鼎州杜木寨,破之。 時折彥質自湖南報制置使王燮,以為賊三不可招。... 閱讀全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