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詩文/作者/古籍

舊唐書·列傳·卷一百三十八

,流嶺表,逃歸東都。時南金 以母喪在家,崇道事急,假稱吊賓,造南金,言其情,南金哀而納焉。崇道俄為仇 人所發,詔使侍御史王旭按其事,遂捕獲崇道,連引南金,旭遂繩以重法。 南金弟趙璧詣旭,自言藏崇道,請代兄死。南金固稱:“弟實自誣,身請當罪。... 閱讀全文

新唐書·列傳·卷五十三

。左散騎常侍馬懷素建言:“陽和月,不可以殊死。”乃敕杖殺之,謝百 官,降書慰傑。 以護作橋陵,封武威縣子。初,傑引侍御史王旭為護陵判官,旭貪贓,傑將繩 之,未及發,反為所構,出衢州刺史。遷揚州大都督府長史,復為御史劾免。開元 六年卒,帝悼之... 閱讀全文

新唐書·列傳·卷五十五

吏部員外郎,懷讓自河陽令拜兵部員外郎。懷讓,蓚人,後歷給事中。 尚隱以將作少監營橋陵,封高邑縣男。未幾,進御史中丞。御史王旭招權,稍 不制,仇家告其罪,尚隱窮治,具得奸贓,無假借,遂抵罪。進兵部侍郎。俄出為 蒲州刺史。浮屠懷照者,自言母夢日... 閱讀全文

新唐書·列傳·卷一百二十

奉禮郎。開元初,少卿廬崇道抵罪徙嶺南,逃還東都。南金居母 喪,崇道偽稱弔客,入而道其情,南金匿之。俄為仇人跡告,詔侍御史王旭捕按, 南金當重法,弟趙璧詣旭自言:“匿崇道者我也,請死。”南金固言弟自誣不情, 旭怪之,趙璧曰:“母未葬,妹未歸,... 閱讀全文

新唐書·列傳·卷一百三十四

,復貶利貞邕州長史。未幾,賜死梧州。 開元中,又有洛陽尉王鈞、河南丞嚴安之,捶人畏不死,視腫潰,復笞之,至 血流乃喜。 王旭者,貞觀時侍中珪孫也。神龍初,為兗州兵曹參軍。時張易之誅,而兄昌 儀先貶乾封尉,旭輒斬其首送東都,遷并州錄事參軍。長... 閱讀全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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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唐書·列傳·卷一百四十

之,以阿史德為之長,眾稍盛,即建言願以諸王為可汗,遙統之。帝曰:“今可汗, 古單于也。”乃改雲中府為單于大都護府,以殷王旭輪為單于都護。帝封禪,都督 葛邏祿叱利等三十餘人皆從至泰山下,已封,詔勒名於封禪碑雲。凡三十年北方無 戎馬警。 調露... 閱讀全文

元史·本紀·卷三

里赤等,東方諸大將也速不花等,復大會於闊帖兀阿闌之地,共推帝即皇帝位於斡難河。失烈門及諸弟腦忽等心不能平,有後言。帝遣諸王旭烈與忙可撒兒帥兵覘之。諸王也速忙可、不里、火者等後期不至,遣不憐吉率兵備之。遂改更庶政:命皇弟忽必烈領治蒙古、漢地民... 閱讀全文

元史·本紀·卷四十三

以兵平富州、臨江,遂引兵復瑞州。是月,立義兵千戶、水軍千戶所於江西,事平,願還為民者聽。十二月丁酉,太白犯東鹹。己亥,寧王旭滅該還大斡耳朵思,賜金系腰一、鈔一千錠。庚子,熒惑入氐宿。癸卯,脫脫請以趙完普家產田地賜知樞密院事桑哥失里。庚戌,京... 閱讀全文

元史·列傳·卷九

教習之,後定諸國,多賴其力。太宗即位,留為近侍,以講武藝。歲壬辰,從攻河南有功。壬子,憲宗特授虎符,升都元帥。癸丑,從宗王旭烈兀征剌里西番、斜巨山、桃里寺、河西諸部,悉下之。卒,子忒木台兒以從戰功授金符,襲炮手總管。至元十年,修立正陽東西二... 閱讀全文

元史·列傳·卷十四

蒙古八鄰部人。曾祖述律哥圖,事太祖,為八鄰部左千戶。祖阿剌,襲父職,兼斷事官,平忽禪有功,得食其地。父曉古台世其官,從宗王旭烈兀開西域。伯顏長於西域。至元初,旭烈兀遣入奏事,世祖見其貌偉,聽其言厲,曰:“非諸侯王臣也,其留事朕。”與謀國事,... 閱讀全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