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續資治通鑑·宋紀·宋紀六十九

謂僖祖不當比契、稷為始祖,是使天下之人不復知尊祖,而子孫得以有功加其祖考也。請以始祖為僖祖之廟,庶合先王禮意。”翰林學士韓維言:“太祖皇帝睿智神武,兵不血刃,坐靖大亂,子孫遵業,萬世蒙澤,功德卓然,為宋太祖,無可議者。僖祖雖為高祖,然仰跡功... 閱讀全文

續資治通鑑·宋紀·宋紀七十

遼。 癸亥,詔司農寺以常平米三十二萬斛、三司米百九十萬斛置官場,減直出糶。 遼主如特古里。以耶律巢為北院大王。 翰林學士韓維對延和殿。帝曰:“天久不雨,朕夙夜焦勞,奈何?”維曰:“陛下憂閔旱災,損膳避殿,此乃舉行故事,恐不足以應天變。願陛下... 閱讀全文

續資治通鑑·宋紀·宋紀七十一

尚告訐,此非國家之美。宜登用敦厚之人,以變風俗。”帝嘉綱之。居數日,敏求及襄有是命。 帝嘗訪人材之可用者,襄對以司馬光、韓維、呂公著、蘇頌、范純仁、蘇軾,下至鄭俠,凡三十三人。且謂:“光、維、公著皆股肱心膂之臣,不當久外。俠愚直敢言,發於忠... 閱讀全文

續資治通鑑·宋紀·宋紀七十八

嫁蕭酬斡,時斡以罪離婚,故欲使烏納尚之,烏納固辭。壬申,改王績為南府宰相,即命烏納兼知南院樞密使事。 丙子,以資政殿學士韓維知陳州。維初赴臨闕庭,太皇太后降手詔勞問。維奏:“治天下之道,不必過求高遠,在審人情而已。識人情不難,以己之心推人之... 閱讀全文

續資治通鑑·宋紀·宋紀七十九

季奏聞,委執政官參詳施行。”是日,三省、樞密院同進呈,得旨依奏。 丁卯,詔:“侍從各舉堪任監司者二人,舉非其人有罰。” 韓維言:“光祿大夫致仕范鎮,在仁宗朝著開建儲之議,而鎮未嘗以語人,人亦莫為言者,故恩賞獨不及鎮。伏望特降明詔,褒顯厥功。... 閱讀全文

續資治通鑑·宋紀·宋紀八十

,然後罷黜,亦可並坐舉者。”呂公著曰:“舉官雖委人,亦須執政審察人材。”光曰:“自來執政,止於舉到人中取其所善者用之。”韓維曰:“光所言非是,直信舉者之言,不先審察,待其不職而罰之,甚失義理。”公著曰:“近除用多失,亦由限以資格。”光曰:“... 閱讀全文

續資治通鑑·宋紀·宋紀八十一

年) 春,正月,丁卯朔,御大慶殿視朝。 丁丑,朝獻景靈宮。 乙酉,范祖禹上答刂子四道。其一曰:“經筵闕官,宜得老成之人。韓維風節素高,若召以經筵之職,物論必以為愜。”其二曰:“蘇頌近乞致仕。頌博聞強識,詳練典故,陛下左右,宜得殫見洽聞之士以... 閱讀全文

續資治通鑑·宋紀·宋紀八十二

事。 梁燾累章辭位,帝遣中使趣拜。已而入謝,太皇太后曰:“官家聖德日成,正須卿家輔助”燾對曰:“臣不敢不盡忠,如范純仁、韓維輩,在外賢德尚多,願陛下留意。”又上疏言:“范祖禹、劉安世,久在侍從,宜置諸左右,使斷國事。安燾、許將皆舊人,可倚任... 閱讀全文

續資治通鑑·宋紀·宋紀八十三

有曰“昔我祖妣正位宸極”,其言失當,及變亂奉祀禮文、薦牙盤食等數事,乃詔落希純職,知亳州如故。 丁巳,三省言:“范純仁、韓維朋附司馬光,毀訕先帝,變亂法度,純仁復首建棄地之議,滋養邊患。”詔純仁特降一官。 初,章惇請謫純仁,帝曰:“純仁持議... 閱讀全文

續資治通鑑·宋紀·宋紀八十五

,亦宜少示懲沮。”於是下制,追貶呂公著為建武軍節度副使,司馬光為清海軍節度副使,王岩叟為雷州別駕,奪趙瞻、傅堯俞贈官,追韓維子孫親屬所得廕補恩例,孫固、范百祿、胡宗愈各與恩例兩人,餘悉追奪。 初,議再貶光、公著等,曾布謂章惇、蔡卞曰:“追奪... 閱讀全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