閤門求對;或有急奏,仍許越次上殿。”帝從其言,故有是詔。戩,長安人也。 己未,夏遣使來謝封冊。 十一月,乙丑,命樞密副使韓絳同制置三司條例。陳昇之深狡多數,為小官時,與王安石相遇淮南,安石深器之。及安石得政,務變更舊制,患同列不從,奏設制置... 閱讀全文
里,游騎至城下,九日乃退。鈐轄郭慶、都監高敏、魏慶宗、秦勃等死之。 九月,戊子朔,中書言請置檢正中書五房公事官,從之。 韓絳以夏人犯塞,請行邊。王安石亦請往,絳曰:“朝廷方賴安石,臣宜行。”乙未,以絳為陝西宣撫使。 陸佃嘗受經於王安石,至是... 閱讀全文
詔依絳等議。 二月,辛卯,夏人寇秦州,都巡檢使劉維吉敗之。 丙申,永昌陵上宮東門火。 王韶復河州,獲瑪爾戩妻子。 壬寅,韓絳自許州徙知大名府。 三月,己酉,詔贈熙河死事將田瓊禮賓使,錄其子三人,孫一人。 庚戌,置經義局,修《詩》、《書》、《... 閱讀全文
八千帳,斬首七十餘級。瑪爾戩窮蹙,乙酉,率酋長八十餘人詣軍門降。 是日,雨雹。 丙戌,王安石罷;以觀文殿大學士、知大名府韓絳復同平章事,翰林學士呂惠卿為右諫議大夫、參知政事。 安石秉政五年,更法度,開邊疆,老成正士,廢黜殆盡,儇慧巧佞,超進... 閱讀全文
石,驟至執政。既得志,遂叛安石,忌其復用,凡可以害安石者無所不為。一時朝士見惠卿得君,謂可傾安石以媚惠卿,遂更朋附之。時韓絳顓處中書,事多稽留不決,且數與惠卿爭論,度不能制,密請帝復用安石,帝從之。惠卿聞命愕然。翼日,帝遣中使齎詔召安石,安... 閱讀全文
令於解地請領鹽貨。所貴買盡民間舊鈔,兼客人換得新引請鹽,趁時變賣。”從之。其新鈔仍在熙寧十年合出鈔額。 甲辰,河東經略使韓絳言:“嵐州合河津並無地與夏國接界,乞減寨主,量留廂軍五人,及廢上下津十七鋪。又,上平關雖當把截津要,亦阻黃河之險,欲... 閱讀全文
集賢殿修撰、河東都轉運使。尋詔河東路十三州歲給和糴錢八萬餘緡,自今罷之,以其錢付轉運司市糴糧草。 先是安石乘驛與知太原府韓絳同轉運司講求邊儲利害。絳乞改和糴之法,減於原數三分,罷官支錢布,但寬其支移之苦,則實惠已及於民,遇災傷十七,則又除之... 閱讀全文
者,無憂深思遠之心;樞臣當國論者,無慮害持難之識;在台諫之職者,無獻替納忠之議。從微至著,遂成厲階。既而薛向為橫山之謀,韓絳效深入之計,陳昇之、呂公弼等陰與協力。師徒喪敗,財用耗屈,較之寶元、慶曆之敗,不及十一。然而天怒人怨,邊兵叛背,京師... 閱讀全文
遼遣使高麗,冊封三韓國公王勛之子運為高麗國王。 丁巳,以鄉貢進士程頤為汝州團練推官、充西京國子監教授;用司馬光、呂公著、韓絳之薦也。 己未,遼禁僧尼不得無故赴闕。 十二月,壬戌,詔:“今月十五日開經筵,講《論語》,讀《三朝寶訓》,講讀官日赴... 閱讀全文
司求羨餘,務刻剝,乃以法為病。今第減助免錢額以寬民力可也。”光不聽。 二月,辛酉,以河決大名,壞民田,艱食者眾,詔安撫使韓絳詢訪賑濟。 乙丑,命蔡確提舉修《神宗實錄》,以鄧溫伯、陸佃並為修撰官,林希、曾肇並為檢討官。 詔權罷修河,放諸路兵夫... 閱讀全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