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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史·本紀·卷二十五

書、大 金國表本付張浚。甲申,詔以苗、劉之變,當軸大臣不能身衛社稷,朱勝非、顏岐、 路允迪並落職,張澂衡州居住。以知廬州胡舜陟為淮西制置使,知江州權邦彥兼本 路制置使。金人犯山東,安撫使劉洪道棄濰州遁,萊州守將張成舉城降。丁亥,以 范瓊跋扈... 閱讀全文

宋史·本紀·卷二十七

送行在。甲午,李綱罷。臨安府火。 丙申,振被火家。罷浙東沿海制置司。丁酉,岳飛遣統領徐慶、王貴討禽萍鄉賊高 聚。己亥,以胡舜陟為廬、壽等州鎮撫使。金人侵熙、秦,關師古擊敗之。庚子, 遣駕部員外郎李願撫諭川、陝。江西兵馬副鈐轄張忠彥坐縱暴不法... 閱讀全文

宋史·本紀·卷二十九

省、樞密院官復分班奏事。乙未,張俊請以所部兵隸御前。罷三宣撫司,改統制官 為御前統制官,各屯駐舊所。丙申,以廣西經略使胡舜陟節制廣東、湖南兵,趣討 駱科。慕容洧破新泉砦,又攻會州,將官朱勇破之。 五月辛丑,置兩淮、江東西、湖廣京西三道總領... 閱讀全文

宋史·志·卷一百一十七

。七年,中丞王安石奏:"以本台覺察彈奏事刊為一書,殿中侍御史以上錄本給付。"從之。靖康元年,監察御史胡舜陟言:"監察御史自唐至本朝,皆論政事、擊官邪,元豐、紹聖著於甲令,崇寧大臣欲其便己,遂更成憲。乞令本台增入... 閱讀全文

宋史·志·卷一百一十九

元豐法隸門下省。大觀元年,詔閤門依殿中省例,不隸台察。政和六年,詔宣贊播告,直誦其辭。靖康元年,詔閤門並立員額。監察御史胡舜陟奏:"閤門之職,祖宗所重:宣贊不過三五人,熙寧間,通事舍人十三員。祗候六人,當時議者猶以為多。今舍人一百... 閱讀全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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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史·志·卷一百四十五

具條揭示。"欽宗靖康元年三月,以尚書戶部侍郎錢蓋為龍圖閣學士、陝西五路制置使,專一措置京兆府路保甲。六月,御史胡舜陟奏:"秦元學兵法三十年,陛下拔之下僚,為京畿提刑,訓練保甲,聞者莫不慰悅。乞罷武臣提刑,以保甲屬元,庶得... 閱讀全文

宋史·志·卷一百四十八

年,詔專用五陣法,而舊教御陣遂廢;至是,復令互教。紹聖三年,復罷教御陣。大觀二年,詔以五陣法頒行諸路。靖康元年,監察御史胡舜陟奏:"通直郎秦元所著兵書、陣圖、師律三策、大八陣圖一、小圖二,皆酌古之法,參今之宜,博而知要,實為可用。... 閱讀全文

宋史·志·卷一百五十一

峒丁李棫請市馬赴行在。紹興初,隸經略司。三年,即邕州置司提舉,市於羅殿、自杞、大理諸蠻。未幾,廢買馬司,帥臣領之。七年,胡舜陟為帥,歲中市馬二千四百,詔賞之。其後馬益精,歲費黃金五鎰,中金二百五十鎰,錦四百,絁四千,廉州鹽二百萬斤,得馬千五... 閱讀全文

宋史·志·卷一百五十三

飛文字謀為變。秦檜欲乘此誅飛,命万俟卨鍛鍊成之。飛賜死,誅其子云及憲於市。汾州進士智浹上書訟飛冤,決杖、編管袁州。廣西帥胡舜陟與轉運使呂源有隙,源奏舜陟贓污僣擬,又以書抵檜,言舜陟訕笑朝政。檜素惡舜陟,遣大理官往治之。十三年六月,舜陟不服,... 閱讀全文

宋史·列傳·卷二

議再復後,尊為元祐太后。詔未下而京城陷。時六宮有位號者皆北遷,後以廢獨存。張邦昌僣位尊號為宋太后,迎居延福宮,受百官朝。胡舜陟、馬伸又言,政事當取後旨。邦昌乃復上尊號元祐皇后,迎入禁中,垂簾聽政。後聞康王在濟,遣尚書左右丞馮澥、李回及兄子忠... 閱讀全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