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詩文/作者/古籍2 / 4頁

續資治通鑑·宋紀·宋紀四十三

必自延、渭,而興州巢穴之守虛,我師自麟、府度河,不十日可至,此所謂攻其所必救,形格勢禁之道也。宰相呂夷簡見之,謂參知政事宋綬曰:“大科得人矣!”然不果用其策。於是召對,除直集賢院,尋遷太常丞,知諫院。 是月,詔止郡國舉人,勿以邊機為名,希求... 閱讀全文

宋史·本紀·卷九

聖宮。 夏四月戊寅,詔以隴州論平民五人為劫盜抵死,主者雖更赦,並從重罰。乙巳, 閱大樂。 五月乙丑,錄繫囚。 六月庚辰,宋綬上《皇太后儀制》。 秋七月丙午朔,契丹使來告其主隆緒殂,遣使祭奠弔慰,及賀宗真立。 九月癸亥,祠西太一宮,賜道左耕者... 閱讀全文

宋史·本紀·卷十

上壽。壬子,詔臣僚、宗戚、命婦毋得以 進獻祈恩澤,及緣親戚通表章。罷創修寺觀。帝始親政,裁抑僥倖,中外大悅。癸 醜,召還宋綬、范仲淹。丙辰,內侍江德明等並坐交通請謁黜。己未,呂夷簡、張 耆、夏竦、陳堯佐、范雍、趙稹、晏殊皆罷。以張士遜為昭文... 閱讀全文

宋史·志·卷七十七

請謚,皆違禮經,何順之有?國家給謚,一用唐令,然請謚之家,例供尚書省官酒食,撰議官又當有所贈遺,故或闕而不請。景祐四年,宋綬建議,令官給酒食。其後,又罷贈遺。自此,既葬請謚者甚眾。歲月浸久,官閥行跡,士大夫所不能知,子孫與其門生故吏,志在虛... 閱讀全文

宋史·志·卷八十

非之。今將親祀南郊,不可重以違古之樂上薦天地、宗廟。竊聞太常舊樂見有存者,郊廟大禮,請復用之。"詔資政殿大學士宋綬、三司使晏殊同兩制官詳定以聞。七月,綬等言:"李照新樂比舊樂下三律,眾論以為無所考據。願如琦請,郊廟復用和... 閱讀全文

宋史·志·卷九十八

東,親王一行在西,余依官次。大中祥符元年,改小駕為鸞駕。自太祖易繡衣鹵簿後,太宗、真宗皆增益之。仁宗即位,儀典多襲前世,宋綬定鹵簿,為《圖記》十卷上之,詔以付秘閣。凡大駕,用二萬六十一人,大率以太僕寺主車輅,殿中省主輿輦、傘扇、御馬,金吾主... 閱讀全文

宋史·志·卷一百零九

淳熙中,王克勤始以程文求試。內殿引見,孝宗嘉其警敏,補從事郎,令秘閣讀書。會禮部言:"本朝童子以文稱者,楊億、宋綬、晏殊、李淑,後皆為賢宰相、名侍從。今郡國舉貢,問其所能,不過記誦,宜稍艱其選。"八年,始分為三等:凡全誦... 閱讀全文

宋史·志·卷一百一十五

為之,後隨殿名改為文明殿學士。慶曆中,改為紫宸,後又改為觀文。明道二年,改承明殿為端明殿,復置端明殿學士,以翰林侍讀學士宋綬為之,在翰林學士之下。自明道訖元豐,無前執政為之者,僅以待學士之久次者。元豐中,以前執政為之,自曾孝寬始;以見任執政... 閱讀全文

宋史·志·卷一百五十六

》一卷《高宗孝宗聖政編要》二十卷(乾道、淳熙中修)《高宗聖政典章》十卷(不知作者)《宋朝大詔令》二百四十卷(紹興中,出於宋綬家)《永熙寶訓》二卷(李昉子宗諤纂)《仁宗觀文鑑古圖》十卷王洙《祖宗故事》二十卷李淑《耕籍類事》五卷林特《東封西祀朝... 閱讀全文

宋史·志·卷一百五十七

一卷(不知名)《大中祥符封禪記》五十卷(丁謂、李宗諤等撰)《大中祥符祀汾陰記》五十卷(丁謂等撰)張知白《御史台儀制》六卷宋綬《天聖鹵簿記》十卷文彥博、高若訥《大饗明堂記》二十卷文彥博《大饗明堂記要》二卷歐陽修《太常因革禮》一百卷韓琦《參用古... 閱讀全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