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詩文/作者/古籍2 / 7頁

續資治通鑑·宋紀·宋紀五十八

儉德。” 五月,戊戌,詔曰:“君臣同德,而過設禁防,非朕意也。舊制,臣僚不許詣執政,嘗所薦舉不得為御史,其悉除之。”始用包拯議也。 庚子,詔:“入內內侍省內臣員多,權罷進養子入內。”用吳及議也。 度支判官、祠部員外郎王安石累除館職,並辭不受... 閱讀全文

續資治通鑑·宋紀·宋紀五十九

轉相浸灌,而四方之民來者雲集。尚寬復請以荒田計口授之,及貸民官錢買牛。比三年,廢田盡為膏腴,增戶萬餘。監司上其狀,三司使包拯亦以為言。丙午,詔留再任。 庚戌,詔曰:“朕樂與士大夫惇德明義,以先天下。而在位殊趨,弗率朕旨,或為危言詭行,務以警... 閱讀全文

續資治通鑑·宋紀·宋紀六十

”乃不果用。 庚申,大宗正司言,右衛大將軍、岳州團練使宗實繳還秦州防禦使、知宗正事敕告;詔不許。 庚午,樞密副使、給事中包拯卒,贈禮部尚書,謚孝肅。拯性峭直,立朝剛毅,人以其笑為黃河清。知開封府時,京師為之語曰:“關節不到,有閻羅包老。”然... 閱讀全文

續資治通鑑·宋紀·宋紀一百十二

領大軍屯淮南。 辛酉,詔築第百間以居南班宗室,仍以睦親宅為名。 故朝請大夫歐陽棐贈直祕閣,以元祐黨人故也。 錄故樞密副使包拯曾孫嗣直為迪功郎。 丁卯,神武中軍統制楊沂中以大軍至桐廬縣,而魔賊繆羅與其徒八人已就招。詔沂中招捕餘黨;宣諭官胡蒙,... 閱讀全文

百家姓·包

義,義聚八十餘年,其書屋曾產靈芝,名曰"芝堂",因家著書萬卷,故又稱"萬卷堂"。包拯(公元999-1062年)北宋名臣,廬州合肥人,天聖五年(公元1027年)進士,累官監察御史、天章閣待制、龍圖閣直學... 閱讀全文

幼學瓊林·卷三·人事

望開茅塞,是求人之教導;多豪藥石,是謝人之箴規。勞規芳躅,皆善行之可慕;格言至言,悉嘉言之可聽。無言曰緘默,息怒曰霽威。包拯寡色笑,人比其笑為黃河清;商鞅最兇殘,常見論囚而渭水赤。仇深曰切齒,人笑曰解頤。人微笑曰莞爾,掩口笑曰胡盧。大笑回絕... 閱讀全文

宋史·本紀·卷十二

科及第同出身二百九十五人。 夏四月辛酉,詔嶺南官吏死於儂賊而其家流落未能自歸者,所在給食,護送還 鄉。庚辰,陳昇之罷,以包拯為樞密副使。出諫官唐介、趙抃、御史范師道、呂誨。 五月丙戌,官諸路敦遣行義文學之士七人。庚戌,錄繫囚,降罪一等,徒以... 閱讀全文

宋史·志·卷一百二十三

皆耄昏不可任事,並請除致仕。"詔:"在京者令中書體量,在外者下諸處曉諭之。"皇祐中,知諫院包拯、吳奎亦言:"願令御史台監察年七十已上,移文趣其請老不即自陳者,直除致仕。"朝廷未行。奎復言:&... 閱讀全文

宋史·志·卷一百二十六

、種食以誘耕者,勸課勞來。歲余,流民自歸及淮南、湖北之民至者二十餘戶;引水溉田幾數萬頃,變磽瘠為膏腴。監司上其狀,三司使包拯亦以為言,遂留再任。治平中,歲滿當去。英宗嘉其勤,且倚以興輯,特進一官,賜錢二十萬,復留再任。時患守令數易,詔察其有... 閱讀全文

宋史·志·卷一百三十二

增歲遺至五十萬,自是歲費彌有所加。西兵既罷,而調用無所減,乃下詔切責邊臣及轉運司趣議裁節,稍徙戍兵還內地。命三司戶部副使包拯行河北,與邊臣、轉運司議罷省冗官,汰軍士之不任役者。詔翰林學士承旨王堯臣等較近歲天下財賦出入之數,相參耗登。皇祐元年... 閱讀全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