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詩文/作者/古籍12 / 31頁

清史稿·志·卷一百零七

選舉二△學校二學校新制之沿革,略分二期。同治初迄光緒辛丑以前,為無系統教育時期;辛丑以後迄宣統末,為有系統教育時期。自五口通商,英法聯軍入京後,朝廷鑒於外交挫衄,非興學不足以圖強。先是交涉重任,率假手無識牟利之通事,往往以小嫌釀大釁,至是始... 閱讀全文

清史稿·志·卷一百零八

間,作者輩出,律日精而法益備。陵夷至嘉、道而後,國運漸替,士習日漓,而文體亦益衰薄。至末世而剿襲庸濫,制義遂為人詬病矣。光緒二十四年,湖廣總督張之洞有變通科舉之奏。二十七年,鄉、會試首場改試中國政治史事論五篇,二場各國政治藝學策五道,三場四... 閱讀全文

清史稿·志·卷一百零九

舉偏重時文。沿習既久,庸濫浮偽,浸失精意。三十年,候補京堂張錫庚請復開博學鴻詞科,以儲人才。禮部議以非當務之急,遂止。洎光緒中葉,外侮孔棘,海內皇皇,昌言變法。二十四年,貴州學政嚴修請設經濟特科,下總理各國事務衙門會禮部覈議。八月,慈禧皇太... 閱讀全文

清史稿·志·卷一百十

一品封,應按二、三品實職銀數加成或加倍報捐。其有為外姻捐從一品封者,許各按二、三品實職虛銜銀數,再行分別加成報捐。陵夷至光緒中,御史李慈銘疏曰:“治國之要,惟賞與罰。罰固不可稍逾,賞亦豈可或濫!康熙、乾隆兩朝,享國久長,慶典武功,僂指難盡。... 閱讀全文

清史稿·志·卷一百十一

之諭,並常川進署,與司員講求公事,藉覘其屬賢否。八年,又諭京察不得有舉無劾,冀湔滌舊習,一新庶政。然積重之勢,不能復返。光緒七年,禮部侍郎寶廷疏陳京察積弊,言之痛切,謂:“瞻徇情面之弊,不專在部、院堂官,當責樞臣考察,必公必嚴。樞臣果精白乃... 閱讀全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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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史稿·志·卷一百十二

籌餉例減二成,專於京銅局報捐。”從之。時內則京捐局,外則甘捐、皖捐、黔捐,設局遍各行省。侵蝕、勒派、私行減折,諸弊並作。光緒初,議者謂乾隆間常例,每歲貢監封典、雜職捐收,約三百萬。今捐例折減,歲入轉不及百五十萬。名器重,雖虛銜亦覺其榮,多費... 閱讀全文

清史稿·志·卷一百十三

曰各省諮議局議員選舉。自辛丑迴鑾,朝廷銳意求治,派大臣赴各國考察政治,設考察政治館。命甄擇各國政法,斟酌損益,候旨裁定。光緒三十二年七月,詔曰:“考察政治大臣載澤等回國陳奏,國勢不振,由於上下相暌,內外隔閡;而各國所以富強,在實行憲法,取決... 閱讀全文

清史稿·志·卷一百十四

宗明哲,損參政、參議、副使、僉事諸銜,沙汰虛冗,奉職肅然。嘉、道以降,整釐如舊。日久頹弛,精意浸失,日革月易,百職相侵。光緒變法,宣統議制,品目張皇,掌寄紛雜,將以靖國,不益囂乎!夫一國事權,操自樞垣,匯於六曹,分寄於疆吏。自改內三院為內閣... 閱讀全文

清史稿·志·卷一百十五

二人,滿、蒙內閣侍讀學士、侍讀、翰林院侍讀、侍講學士、侍讀、侍講內奏派。主章奏文移。內、外館監督各一人,六部司員內充補。光緒三十三年省。主賓館繕完滌除。烏蘭哈達、三座塔、八溝司官各一人,分駐塔子溝筆帖式一人,嘉慶十五年撤回,並四處司員俱改為... 閱讀全文

清史稿·志·卷一百十六

年,省武學教授、訓導官;增府儒學教授、訓導,滿洲各一人。乾隆八年,定為二十四州、縣隸府。嘉慶十八年,定所屬官吏歸尹考察。光緒元年,省治中。別設驛巡道。宣統二年,罷兼尹。奉天府兼管府事大臣一人。盛京五部侍郎內特簡,後歸將軍兼管。尹,滿洲一人;... 閱讀全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