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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言者既莫之拒而不為,又以其子孫之所請也,書其惡焉,則人情之所不得,於是乎銘始不實。

出自宋代曾鞏的《寄歐陽舍人書

鞏頓首再拜,舍人先生:

去秋人還,蒙賜書及所撰先大父墓碑銘。反覆觀誦,感與慚並。夫銘志之著於世,義近於史,而亦有與史異者。蓋史之於善惡,無所不書,而銘者,蓋古之人有功德材行志義之美者,懼後世之不知,則必銘而見之。或納於廟,或存於墓,一也。苟其人之惡,則於銘乎何有?此其所以與史異也。其辭之作,所以使死者無有所憾,生者得致其嚴。而善人喜於見傳,則勇於自立;惡人無有所紀,則以愧而懼。至於通材達識,義烈節士,嘉言善狀,皆見於篇,則足為後法。警勸之道,非近乎史,其將安近?

及世之衰,為人之子孫者,一欲褒揚其親而不本乎理。故雖惡人,皆務勒銘,以夸後世。立言者既莫之拒而不為,又以其子孫之所請也,書其惡焉,則人情之所不得,於是乎銘始不實。後之作銘者,常觀其人。苟托之非人,則書之非公與是,則不足以行世而傳後。故千百年來,公卿大夫至於里巷之士,莫不有銘,而傳者蓋少。其故非他,托之非人,書之非公與是故也。

然則孰為其人而能盡公與是歟?非畜道德而能文章者,無以為也。蓋有道德者之於惡人,則不受而銘之,於眾人則能辨焉。而人之行,有情善而跡非,有意奸而外淑,有善惡相懸而不可以實指,有實大於名,有名侈於實。猶之用人,非畜道德者,惡能辨之不惑,議之不徇?不惑不徇,則公且是矣。而其辭之不工,則世猶不傳,於是又在其文章兼勝焉。故曰,非畜道德而能文章者無以為也,豈非然哉!

然畜道德而能文章者,雖或並世而有,亦或數十年或一二百年而有之。其傳之難如此,其遇之難又如此。若先生之道德文章,固所謂數百年而有者也。先祖之言行卓卓,幸遇而得銘,其公與是,其傳世行後無疑也。而世之學者,每觀傳記所書古人之事,至其所可感,則往往衋然不知涕之流落也,況其子孫也哉?況鞏也哉?其追睎祖德而思所以傳之之繇,則知先生推一賜於鞏而及其三世。其感與報,宜若何而圖之?

抑又思若鞏之淺薄滯拙,而先生進之,先祖之屯蹶否塞以死,而先生顯之,則世之魁閎豪傑不世出之士,其誰不願進於門?潛遁幽抑之士,其誰不有望於世?善誰不為,而惡誰不愧以懼?為人之父祖者,孰不欲教其子孫?為人之子孫者,孰不欲寵榮其父祖?此數美者,一歸於先生。既拜賜之辱,且敢進其所以然。所諭世族之次,敢不承教而加詳焉?愧甚,不宣。鞏再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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創作背景

曾鞏十分仰慕歐陽修的道德文章。公元1046年(宋仁宗慶曆六年)夏,曾鞏寫信請歐陽修為已故的祖父曾致堯作一篇墓碑銘。當年,歐陽修寫好《尚書戶部郎中贈右諫議大夫曾公神道碑銘》,曾鞏即寫此信致謝。這封信作於公元1047年(慶曆七年),作者29歲。
曾鞏

曾鞏

曾鞏(1019年9月30日-1083年4月30日,天禧三年八月二十五日-元豐六年四月十一日),字子固,世稱“南豐先生”。漢族,建昌南豐(今屬江西)人,後居臨川(今江西撫州市西)。曾致堯之孫,曾易占之子。嘉祐二年(1057)進士。北宋政治家、散文家,“唐宋八大家”之一,為“南豐七曾”(曾鞏、曾肇、曾布、曾紆、曾紘、曾協、曾敦)之一。在學術思想和文學事業上貢獻卓越。► 507篇詩文 ► 160條名句佳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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