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篇·馬蹄原文原文
馬,蹄可以踐霜雪,毛可以御風寒。齕草飲水,翹足而陸,此馬之 真性也。雖有義台路寢,無所用之。及至伯樂,曰:「我善治馬。」 燒之,剔之,刻之,雒之。連之以羈縶,編之以皂棧,馬之死者十二 三矣!飢之渴之,馳之驟之,整之齊之,前有橛飾之患,而後有鞭策之威,而馬之死者已過半矣!陶者曰:「我善治埴。」圓者中規, 方者中矩。匠人曰:「我善治木。」曲者中鉤,直者應繩。夫埴木之 性,豈欲中規矩鉤繩哉!然且世世稱之曰:「伯樂善治馬,而陶匠善 治埴木。」此亦治天下者之過也。
吾意善治天下者不然。彼民有常性,織而衣,耕而食,是謂同德。 一而不黨,命曰天放。故至德之世,其行填填,其視顛顛。當是時也 ,山無蹊隧,澤無舟梁;萬物群生,連屬其鄉;禽獸成群,草木遂長 。是故禽獸可系羈而游,鳥鵲之巢可攀援而窺。夫至德之世,同與禽 獸居,族與萬物並。惡乎知君子小人哉!同乎無知,其德不離;同乎 無欲,是謂素樸。素樸而民性得矣。及至聖人,蹩躠為仁,踶跂為義, 而天下始疑矣。澶漫為樂,摘僻為禮,而天下始分矣。故純樸不殘, 孰為犧尊!白玉不毀,孰為珪璋!道德不廢,安取仁義!性情不離, 安用禮樂!五色不亂,孰為文采!五聲不亂,孰應六律!
夫殘朴以為器,工匠之罪也;毀道德以為仁義,聖人之過也。夫馬 陸居則食草飲水,喜則交頸相靡,怒則分背相踢。馬知已此矣!夫加 之以衡扼,齊之以月題,而馬知介倪闉扼鷙曼詭銜竊轡。故馬之知而 能至盜者,伯樂之罪也。夫赫胥氏之時,民居不知所為,行不知所之, 含哺而熙,鼓腹而游。民能已此矣!及至聖人,屈折禮樂以匡天下之 形,縣跂仁義以慰天下之心,而民乃始踶跂好知,爭歸於利,不可止 也。此亦聖人之過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