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桓公·桓公二年原文原文

【經】

二年春,王正月戊申,宋督弒其君與夷,及其大夫孔父。滕子來朝。

三月,公會齊侯、陳侯、鄭伯於稷,以成宋亂。

夏四月,取郜大鼎於宋。戊申,納於大廟。

秋七月,杞侯來朝。蔡侯、鄭伯會於鄧。

九月,入杞。

公及戎盟於唐。冬,公至自唐。

【傳】

二年春,宋督攻孔氏,殺孔父而取其妻。公怒,督懼,遂弒殤公。君子以督為有無君之心而後動於惡,故先書弒其君。會於稷以成宋亂,為賂故,立華氏也。

宋殤公立,十年十一戰,民不堪命。孔父嘉為司馬,督為太宰,故因民不堪命,先宣言曰:「司馬則然。」已殺孔父而弒殤公,召莊公於鄭而立之,以親鄭。以郜大鼎賂公,齊、陳、鄭皆有賂,故遂相宋公。

夏四月,取郜大鼎於宋。戊申,納於大廟。非禮也。

臧哀伯諫曰:「君人者將昭德塞違,以臨照百官,猶懼或失之。故昭令德以示子孫。是以清廟茅屋,大路越席,大羹不致,粢食不鑿,昭其儉也。袞、冕、黻、珽,帶、裳、幅、舄,衡、紞、紘、綖,昭其度也。藻率、鞞、鞛,鞶、厲、游、纓,昭其數也。火、龍、黼、黻,昭其文也。五色比象,昭其物也。錫、鸞、和、鈴,昭其聲也。三辰旂旗,昭其明也。夫德儉而有度,登降有數。文物以紀之,聲明以發之,以臨照百官,百官於是乎戒懼而不敢易紀律。今滅德立違,而寘其賂器於大廟,以明示百官,百官象之,其又何誅焉!國家之敗,由官邪也,官之失德,寵賂章也。郜鼎在廟,章孰甚焉?武王克商,遷九鼎於雒邑,義士猶或非之,而況將昭違亂之賂器於大廟,其若之何?」公不聽。周內史聞之曰:「臧孫達其有後於魯乎!君違,不忘諫之以德。」

秋七月,杞侯來朝,不敬。杞侯歸,乃謀伐之。

蔡侯、鄭伯會於鄧,始懼楚也。

九月,入杞。討不敬也。

公及戎盟於唐,修舊好也。冬,公至自唐,告於廟也。凡公行,告於宗廟。反行,飲至、舍爵,策勛焉,禮也。特相會,往來稱地,讓事也。自參以上,則往稱地,來稱會,成事也。

初,晉穆侯之夫人姜氏以條之役生大子,命之曰仇。其弟以千畝之戰生,命之曰成師。師服曰:「異哉,君之名子也!夫名以制義,義以出禮,禮以體政,政以正民。是以政成而民聽,易則生亂。嘉耦曰妃,怨耦曰仇,古之命也。今君命大子曰仇,弟曰成師,始兆亂矣,兄其替乎?」

惠之二十四年,晉始亂,故封桓叔於曲沃,靖侯之孫欒賓傅之。師服曰:「吾聞國家之立也,本大而末小,是以能固。故天子建國,諸侯立家,卿置側室,大夫有貳宗,士有隸子弟,庶人工商各有分親,皆有等衰。是以民服事其上而下無覬覦。今晉,甸侯也,而建國。本既弱矣,其能久乎?」

惠之三十年,晉潘父弒昭侯而納桓叔,不克。晉人立孝侯。

惠之四十五年,曲沃莊伯伐翼,弒孝侯。翼人立其弟鄂侯。鄂侯生哀侯。哀侯侵陘庭之田。陘庭南鄙啟曲沃伐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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