定公·定公九年原文原文
【經】
九年春,王正月。
夏四月戊申,鄭伯蠆卒。
得寶玉、大弓。
六月,葬鄭獻公。
秋,齊侯、衛侯次於五氏。
秦伯卒。
冬,葬秦哀公。
【傳】
九年春,宋公使樂大心盟於晉,且逆樂祁之屍。辭,偽有疾。乃使向巢如晉盟,且逆子梁之屍。子明謂桐門右師出,曰:「吾猶衰絰,而子擊鐘,何也?」右師曰:「喪不在此故也。」既而告人曰:「己衰絰而生子,余何故舍鍾?」子明聞之怒,言於公曰:「右師將不利戴氏,不肯適晉,將作亂也。不然無疾。」乃逐桐門右師。
鄭駟歂殺鄧析,而用其竹刑。君子謂:「子然於是不忠。苟有可以加於國家者,棄其邪可也。《靜女》之三章,取彤管焉。《竿旄》『何以告之』,取其忠也。故用其道,不棄其人。《詩》云:『蔽芾甘棠,勿翦勿伐,召伯所茇。』思其人猶愛其樹,況用其道而不恤其人乎?子然無以勸能矣。」
夏,陽虎歸寶玉、大弓。書曰「得」,器用也。凡獲器用曰得,得用焉曰獲。
六月,伐陽關。陽虎使焚萊門。師驚,犯之而出,奔齊,請師以伐魯,曰:「三加必取之。」齊侯將許之。鮑文子諫曰:「臣嘗為隸於施氏矣。魯未可取也。上下猶和,眾庶猶睦,能事大國,而無天菑。若之何取之?陽虎欲勤齊師也,齊師罷,大臣必多死亡,己於是乎奮其詐謀。夫陽虎有寵於季氏,而將殺季孫,以不利魯國,而求容焉。親富不親仁,君焉用之?君富於季氏,而大於魯國,茲陽虎所欲傾覆也。魯免其疾,而君又收之,無乃害乎?」齊侯執陽虎,將東之。陽虎願東,乃囚諸西鄙。盡借邑人之車,鍥其軸,痲約而歸之。載蔥靈,寢於其中而逃。追而得之,囚於齊。又以蔥靈逃,奔宋,遂奔晉,適趙氏。仲尼曰:「趙氏其世有亂乎。」
秋,齊侯伐晉夷儀。敝無存之父將室之,辭,以與其弟,曰:「此役也不死,反必娶於高、國。」先登,求自門出,死於霤下。東郭書讓登,犁彌從之,曰:「子讓而左,我讓而右,使登者絕而後下。」書左,彌先下。書與王猛息。猛曰:「我先登。」書斂甲曰:「曩者之難,今又難焉。」猛笑曰:「吾從子如驂之靳。」
晉車千乘在中牟。衛侯將如五氏,卜過之,龜焦。衛侯曰:「可也。衛車當其半,寡人當其半,敵矣。」乃過中牟。中牟人慾伐之,衛褚師圃亡在中牟,曰:「衛雖小,其君在焉,未可勝也。齊師克城而驕,其帥又賤,遇,必敗之,不如從齊。」乃伐齊師,敗之。齊侯致禚、媚、杏於衛。齊侯賞犁彌,犁彌辭曰:「有先登者,臣從之。晳幘而衣貍製。」公使視東郭書,曰:「乃夫子也,吾貺子。」公賞東郭書,辭曰:「彼賓旅也。」乃賞犁彌。
齊師之在夷儀也,齊侯謂夷儀人曰:「得敝無存者,以五家免。」乃得其屍。公三襚之;與之犀軒與直蓋,而先歸之;坐引者,以師哭之,親推之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