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華古詩文古書籍網

定公·定公十四年原文原文

【經】

十有四年春,衛公叔戌來奔。

衛趙陽出奔宋。

二月辛巳,楚公子結、陳公孫佗人帥師滅頓,以頓子牂歸。

夏,衛北宮結來奔。

五月,於越敗吳於槜李。

吳子光卒。

公會齊侯、衛侯於牽。

公至自會。

秋,齊侯、宋公會於洮。

天王使石尚來歸脤。

衛世子蒯聵出奔宋。

衛公孟彄出奔鄭。

宋公之弟辰自蕭來奔。

大蒐於比蒲。

邾子來會公。

城莒父及霄。

【傳】

十四年春,衛侯逐公叔戌與其黨,故趙陽奔宋,戌來奔。

梁嬰父惡董安於,謂知文子曰:「不殺安於,使終為政於趙氏,趙氏必得晉國。盍以其先發難也,討於趙氏?」文子使告於趙孟曰:「范、中行氏雖信為亂,安於則發之,是安於與謀亂也。晉國有命,始禍者死。二子既伏其罪矣,敢以告。」趙孟患之。安於曰:「我死而晉國寧,趙氏定,將焉用生?人誰不死,吾死莫矣。」乃縊而死。趙孟屍諸市而告於知氏曰:「主命戮罪人,安於既伏其罪矣,敢以告。」知伯從趙孟盟,而後趙氏定,祀安於於廟。

頓子牂欲事晉背楚,而絕陳好。二月,楚滅頓。

夏,衛北宮結來奔,公叔戌之故也。

吳伐越。越子勾踐御之,陳於槜李。勾踐患吳之整也,使死士再,禽焉,不動。使罪人三行,屬劍於頸,而辭曰:「二君有治,臣奸旗鼓,不敏於君之行前,不敢逃刑,敢歸死。」遂自剄也。師屬之目,越子因而伐之,大敗之。靈姑浮以戈擊闔廬,闔廬傷將指,取其一屨。還卒於陘,去槜李七里。夫差使人立於庭,苟出入,必謂己曰:「夫差,而忘越王之殺而父乎?」則對曰:「唯,不敢忘!」三年,乃報越。

晉人圍朝歌,公會齊侯、衛侯於脾、上樑之間,謀救范、中行氏。析成鮒、小王桃甲率狄師以襲晉,戰於絳中,不克而還。士鮒奔周,小王桃甲入於朝歌。

秋,齊侯、宋公會於洮,范氏故也。

衛侯為夫人南子召宋朝,會於洮。大子蒯聵獻盂於齊,過宋野。野人歌之曰:「既定爾婁豬,盍歸吾艾豭。」大子羞之,謂戲陽速曰:「從我而朝少君,少君見我,我顧,乃殺之。」速曰:「諾。」乃朝夫人。夫人見大子,大子三顧,速不進。夫人見其色,啼而走,曰:「蒯聵將殺余。」公執其手以登台。大子奔宋,盡逐其黨。故公孟出奔鄭,自鄭奔齊。大子告人曰:「戲陽速禍余。」戲陽速告人曰:「大子則禍余。大子無道,使余殺其母。余不許,將戕於余。若殺夫人,將以余說。余是故許而弗為,以紓余死。諺曰:『民保於信。』吾以信義也。」

冬十二月,晉人敗范、中行氏之師於潞,獲籍秦、高彊。又敗鄭師及范氏之師於百泉。

完善